礦山、碼頭、港口以及施工相關單位注意,浙江動真格了,淘汰、清退大戰即將上演!
繼中央生態環境部等15部門聯合印發《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之后,浙江省率先發布了《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堅三年行動方案》。時隔三周,浙江省自然資源廳再發重磅文件通知,將同省級相關部門聯合印發實施《浙江省污染天氣消除和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三年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下稱《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時間截止至2023年2月4日。
《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明確,以2025年為時間節點,以運輸結構調整為總方針,以柴油貨車、內河船舶、非道路移動機械為監管重點,聚焦礦山、港口碼頭、物流通道、施工工地等重點區域。
自2023年7月1日,實施輕型車和重型車國6b排放標準。將淘汰60%的國四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累計淘汰4萬輛以上,基本消除工程機械冒黑煙現象;推進鋼鐵、建材、礦山以及物流園區等工礦企業作業車輛和機械新能源化,重點推進落實砂石骨料、鋼鐵等建材清潔方式運輸、混凝土車輛清潔化替代。
《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提出,將從“公轉水”“公轉鐵”、車輛清潔化、船舶港口機場綠色發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發展、油品及油氣綜合管控、重點用車企業強化監管、柴油移動源聯合監管、精準管控能力提升等8方面展開實施。
鋼企減至10家 清退2500噸/日及以下水泥熟料產線
根據《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 將重點開展業綠色轉型升級行動,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
推進鋼鐵企業兼并重組,加快提升產業集中度,鋼鐵冶煉企業數量減少到10家左右;推進全廢鋼電爐工藝,推動長流程煉鋼轉型為短流程煉鋼,壓減長流程煉鋼產能150萬噸以上;逐步整合退出獨立熱軋企業及工序。
嚴控水泥熟料產能,退出一批2500噸/日及以下熟料生產線;結合本地實際及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需求,持續推動常態化水泥錯峰生產。
推動顆粒物污染天氣降級,主要以以浙北地區和金衢盆地為重點。降低工業源排放總量,引導鋼鐵、水泥等行業采取更嚴格的排放限值措施,重點聚焦物料輸送、投料等易產生顆粒物污染的領域,包括施工工地、礦山、碼頭等方面,減少高污染柴油貨車、內河船舶排放影響。
新增內河千噸級航道400公里以上 推進“公轉水”“公轉鐵”江海聯運
《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提出,將以千噸級干線航道提升為重點,大力發展集裝箱江海河聯運,加快施行“公轉水”“公轉鐵”行動,重點推進杭州、寧波、溫州等城市建材及農副產品采用“鐵路干線+新能源重卡接駁”綠色運輸模式;鼓勵和引導大宗貨物年運輸量在150萬噸以上以及從事中長途貨運的大型工礦企業、生產企業和新建物流園區等物流單位由公路運輸轉為水路或者鐵路運輸。
到2025年,全省新增內河千噸級航道400公里以上,江海聯運集裝箱量達100萬標箱,海河聯運集裝箱量達200萬標箱,海鐵聯運集裝箱量達200萬標箱。加快浙北集裝箱主通道、京杭運河、杭甬運河、錢塘江中上游等4大核心集裝箱運輸通道建設。
圖源:舟山港務
淘汰4萬輛以上國四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 加快砂石運輸新能源化
《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明確,2023年7月1日,實施輕型車和重型車國6b排放標準。以采取經濟補償等措施,基本淘汰國三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含場內車輛),逐步推進國四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淘汰。到2025年,淘汰60%的國四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累計淘汰4萬輛以上。
全面實施船舶發動機第二階段排放標準。加快建設綠色港口,在寧波舟山港重點港區推廣新能源重卡,集疏港運輸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除消防、救護、除冰雪、加油等設備(車輛)外,全省各機場新增或更新的場內設備(車輛)全部使用新能源,全面推行APU替代裝置,協同減少大氣污染和場內噪聲排放。
嚴格實施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加快推進鋼鐵、建材、礦山以及物流園區等工礦企業新增或更新的作業車輛和機械新能源化。有序推進淘汰老舊工程機械(含按非道路排放標準生產的非道路用車),以老舊柴油叉車為重點,到2025年底,淘汰老舊非道路移動機械5萬臺,基本淘汰國二及以下柴油叉車。對部分機械進行排放測試,比例不低于30%,基本消除工程機械冒黑煙現象。
2023年1月1日起,全面供應國Ⅵ(B)車用汽油,并加強油品質量抽檢。內河運輸船舶燃油質量抽檢每年不低于2000艘次,到2025年,船舶燃油質量檢查頻次達15次/萬艘,合規率提升至90%以上。推進重點行業企業清潔運輸。鋼鐵等行業大宗貨物清潔方式運輸比例達到80%左右;推進建材(含砂石骨料)清潔方式運輸,加快推進混凝土車輛清潔化替代。
編輯:侯曉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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