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簡稱“最高檢”)召開“法治護航 助力海洋強國建設”新聞發布會。最高檢新聞發言人李雪慧表示:“檢察機關將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嚴懲涉海砂違法犯罪,加強全鏈條打擊、一體化防治,堅決斬斷伸向海洋的‘采砂黑手’,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筑牢維護海洋生態環境和海砂資源安全屏障,讓以身試法者承擔重罰。”
會上還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中國海警局依法打擊涉海砂違法犯罪座談會紀要》(簡稱《紀要》)和《最高人民檢察院 中國海警局關于健全完善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
據了解,2019年以來,中國海警局共查獲涉砂案件2300余起,采取刑事強制措施2300余人,行政處罰900余人,查扣海砂1200萬余噸。
2018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起訴盜采海砂犯罪案件1000余件2800余人,起訴近800件2100余人,涉及11個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2022年,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辦理非法開采礦產資源領域公益訴訟案件2731件,其中非法采砂案件1236件,占比45.86%。
2018年至2022年,人民法院共依法審結涉海砂刑事案件近800件,判處罪犯1700余人;針對涉海砂刑事案件特點,加大罰金刑適用力度,對判決有罪的被告人絕大多數都依法并處或者單處了罰金,判處罰金數額總計近2億元。
依法嚴厲打擊整治盜采海砂違法犯罪活動
海砂在我國分布廣泛,是僅次于石油、天然氣的重要海洋礦產資源,非法開采海砂不僅嚴重破壞國家礦產資源,還會影響海岸帶和海洋地質構造,破壞海洋生物多樣性。而且海砂的氯離子含量超標,未經處理用作建筑材料會給建設工程質量帶來安全隱患,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此次《紀要》以及《指導意見》的出臺,進一步明確了涉海砂犯罪的定性處理問題,有利于統一執法司法尺度。
據了解,《紀要》圍繞涉海砂違法犯罪案件中的“罪名適用”“主觀故意認定”“下游行為的處理”“勞務人員的責任認定”“涉案海砂價格的認定”“涉案船舶、財物的處置”和“加強協作配合與監督制約”作出明確規定。
針對實踐中涉海砂犯罪由“采運銷”一體化向采運分離、“采運銷”專業化演變,以及海上犯罪證據難以固定、易于毀滅等新情況,《紀要》明確對于過駁和運輸海砂的船主或者船長明顯違背航海常規操作或者存在顯著異常行為,且不能作出合理解釋的情形,可以認定其具有犯罪故意。同時,為有力斬斷涉海砂黑色產業鏈,《紀要》對非法運輸、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非法采挖的海砂及其產生的收益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法律適用問題予以明確。
針對涉海砂犯罪中一般船員責任難以劃分、涉案海砂價格難以鑒定、涉案船舶財物難以處置等新問題,《紀要》堅持依法準確適用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區分不同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切實做到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寬嚴相濟,確保實現辦案“三個效果”的有機統一。
《紀要》還對人民法院、檢察機關、海警機構辦理涉海砂刑事案件建立健全協作配合與監督制約機制提出明確要求,推動三部門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有效形成打擊合力,積極推動訴源治理,為海洋生態環境共筑有力司法屏障。
《指導意見》分三部分,共17條,在嚴格遵守刑事訴訟法、明確責任分工、依法規范開展偵查活動和偵查監督工作的基礎上,立足實踐,提出如下務實舉措。
一是規范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設置,人員配置集約高效。考慮到各地各級檢察機關人員編制和海警機構辦案數量存在差異,明確各地可以結合本地實際設置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采用專職常駐、輪值常駐、定期當值等不同模式。
二是突出重點,精準監督。在對立案監督、偵查活動違法行為監督的基礎上,增加對影響辦案質效、人民群眾關心的撤案、“掛案”以及治安管理領域行刑銜接情況的監督。
三是創新監督方式,提升監督效果。對檢察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的九個方面的工作方式予以明確。同時,在固定偵查辦理重大疑難案件聽取檢察意見、警檢辦案銜接配合、聯席會議機制等成熟經驗基礎上,進一步探索事前類案研判、事中個案指導、事后監督糾錯的全過程監督模式。
四是推進數據共享,規范數據使用。加強信息化建設,推進實現跨部門辦案數據共享、交換。在嚴格規范信息查詢程序、保障辦案信息安全、明確失泄密責任的基礎上,以信息化手段保障偵查監督職能全面有效發揮。
最高檢二級大檢察官萬春表示:“下一步,最高檢將與最高法、中國海警局一道,抓好兩個文件的落實,依法嚴厲打擊整治盜采海砂違法犯罪活動,協力推進海上執法司法工作高質量發展,為維護海上安全穩定、保障海洋生態安全、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和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法治支撐。”
全面清理整治“三無”采砂船和“隱形”采砂船
近年來,隨著建筑市場用砂需求不斷增大,砂石價格大幅上漲,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驅使,從事海上非法采砂相關犯罪活動,形成采、運、銷的黑色產業鏈,催生海上黑惡勢力。
前不久,最高檢、公安部和中國海警局公布自5月20日起至11月20日,聯合開展打擊整治盜采海砂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對此,中國海警局執法部副部長、新聞發言人劉德軍透露,此次專項行動聚焦重點海域、重要目標、關鍵場所,全時段管控、全區域覆蓋、全鏈條打擊,重點突出五項任務——
加強海陸日常巡查監管。對盜采海砂高發區域、海砂運輸重要航道、入江入河通道加大巡航檢查力度,嚴密沿海港(岙)口、碼頭、重點岸線巡邏防控,及時發現盜采海砂違法犯罪線索和苗頭隱患。
強化重點對象和環節排查。會同相關主管部門全面采集船舶修造企業、海砂供應相關企業、采運砂船舶、碼頭、砂場和重點人員情況信息,積極發動群眾舉報違法犯罪線索。
嚴厲打擊盜采海砂犯罪行為。充分發揮合成作戰優勢,按照“全環節、全要素、全鏈條”偵辦要求,強化對盜采海砂犯罪及其下游犯罪、關聯犯罪的有效打擊。
推動涉砂船舶綜合整治。加強與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對接,全面清理整治“三無”采砂船和“隱形”采砂船,及時向相關主管部門通報監管漏洞和問題線索。嚴密海砂開采和疏浚項目監管。會同發展改革、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部門加強海砂開采、港口建設、航道疏浚等項目全過程監管。
“中國海警局將密切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等協作配合,堅持信息共享,強化行刑銜接,注重宣傳教育,嚴格依法辦案,確保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劉德軍表示。
編輯:何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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