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陜西省委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收到群眾舉報某水泥廠碎石噪音大、揚塵嚴重,隨即交辦當地政府處理。
信訪舉報反映:“某水泥廠空氣污染嚴重,碎石聲音大,附近房屋已經被震裂...”
此配圖非文中水泥廠...
經當地政府核查,該水泥企業2條水泥生產線中1條已經停產,石灰巖廢棄物綜合利用生產線(骨料生產線)正在運行,骨料堆場東西兩側有部分圍擋,但未按照環保法律法規新標準要求,建設完善骨料堆生產線污染防治設施,對生產的骨料未采取封閉措施。
當地政府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下發了《環境違法行為改正通知書》,并擬對該公司處以5萬元罰款。
要求整改措施:
一是責令該水泥企業針對石灰巖廢棄物綜合利用生產線(骨料生產線)項目堆料場未采取密閉措施的違法行為,制定具體的治理方案。
二是責令該公司按照時間節點要求,于10月底前完成骨料生產線噪音防治設施建設整改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公司內石灰巖廢棄物綜合利用生產線(骨料生產線)封閉式料倉建設,并強化公司內部所有產生揚塵的有組織、無組織排放及噪聲設備的污染防治設施維護、管理工作等。
中國砂石骨料網
編后語
一般來說,水泥企業發展骨料生產具有先天的優勢,在環保措施上也更加舍得投入,但隨著環保要求的加強和不斷細化,噪聲控制、骨料庫封閉等措施也成為骨料生產線環保整治的必選題,即使是以尾礦綜合利用這一“綠色”名頭建立的水泥廠砂石骨料生產線也應與時俱進,否則免不了與本文水泥企業類似的遭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