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企業堆存場地有限,在供過于求的情況下,部分規格的滯銷砂石產品堆存成為大問題。在與農戶協商的情況下,能不能與在其承包的林地中進行堆存?
圖文無關
根據林地性質,這可能涉及違規改變林地用途。據砂石骨料網了解,石臺縣林業局2020年6月份出具的一份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就透露了類似的案例。
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內容:
2020年3月底,安徽某建筑勞務工程有限公司為德上高速池祁段某項目部提供石料加工,在石料生產供大于求的情況下,生產石料無處存放,該公司負責該項目的技術主管錢某指派挖掘機在磯灘鄉溝汀村重興組“高垅山”農戶承包經營的林地內開挖平整地塊用于堆放石料,現已將林地地表清理干凈,堆放石料。
該行為構成擅自改變林地用途。
2020年6月13日,石臺縣林業局林業行政執法人員對該公司在磯灘鄉溝汀村重興組“高垅山”林地擅自開挖平整石料堆場進行了現場勘驗,并委托林業技術人員對改變林地用途山場進行了鑒定,經鑒定:該公司開挖平整改變用途林地面積共計5658平方米(8.48畝)。其中防護林地面積1346平方米(2.02畝),國家特別規定的灌木林地面積4312平方米(6.46畝)。
石臺縣林業局關決定對該單位處以下行政處罰:
1、責令限期恢復原狀;
2、并處擅自改變用途林地每平方米20元的罰款,計人民幣壹拾壹萬叁仟壹佰陸拾元整(¥1131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