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浙江省金華市武義縣首宗單獨制砂經營權——武義縣柳城鎮江下砂石加工廠單獨制砂權拍賣活動舉行。標的坐落于柳城鎮畬族鎮江下村赤巖畈,許可經營年產量為10萬噸,三年經營權整體起拍價人民幣95萬元。
單獨制砂經營權是指對砂石資源進行加工的市場經營準入權,開展單獨制砂經營的,必須取得經營權并按合同約定繳納出讓所得。也就是說,該競拍并不是砂石礦權競拍。
最終,浙江正宏路橋建設有限公司以425萬元報價競得該標的,同比起拍價增幅達347.4%,并現場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據中國砂石骨料網了解,金華市單獨制砂經營權的提出可以追溯到2014年該市的治砂清水行動。
2013年 金華市拆除非法砂石加工廠
2014年,金華市全面禁止非法采砂、非法制砂,并通過專項行動形成年產能1000萬噸左右的砂石資源保障能力:完成11家新設礦山采礦權的有償出讓,完成40家單獨制砂場經營權有償出讓。同年,金華市市區單獨制砂經營權出讓收入3.54億元。
我國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該制度的特點是“非禁即入”,其核心在于通過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資經營行業、領域、業務等,實現了清單之外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不在清單上的業務均可進入。
據了解,砂石礦山開采相關的礦產開發在《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中規定如下:“未獲得許可或資質條件等,不得從事礦產資源的勘查開采、生產經營及對外合作”,需要獲得礦權、安全等多方許可才能進入。砂石來料加工大概率屬于“礦產資源生產經營”范疇,但負面清單中許可準入事項并無砂石加工經營權的相關及類似設置。
地方主管部門砂石加工經營權的設置和拍賣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負面清單的設立初衷?歡迎行業同仁留言發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