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砂石骨料網發現甘肅、重慶兩地均加入了砂石礦權審批權下放大軍。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重慶市規劃自然資源局都印發了《關于貫徹實施〈自然資源部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試行)〉的意見》,調整了調整礦業權出讓登記權限,下放至區縣:
重慶市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類礦產細目
重慶市則要求:
除自然資源部和市規劃自然資源局負責出讓登記的礦產外,砂石等其余礦產礦業權的出讓、登記,由區縣(自治縣,含兩江新區、 高新區、萬盛經開區,以下簡稱“區縣”)規劃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按行政區劃負責。
甘肅省明確:
縣級(包括市自然資源局的區級派出機構)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河道管理范圍外只能用作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礦產的采礦權出讓、登記。
兩省還積極推進“凈礦”出讓
開展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等直接出讓采礦權的“凈礦”出讓。積極推進其他礦種的“凈礦”出讓。加強礦業權出讓前期準備工作,優化礦業權出讓流程,提高服務效率,依據地質工作成果和市場主體需求,會同相關部門,依法依規避讓生態保護紅線、各級各類保護地等禁止勘查開采區,并與礦產資源規劃進行對接,合理確定出讓范圍,建立礦業權出讓項目庫。妥善解決擬出讓礦業權與土地使用權、林(草)地使用權、道路使用權等其他權利之間的關系,以便礦業權出讓后,礦業權人能夠正常開展勘查開采工作。
據砂石骨料網了解,2020年以來,湖北、浙江、廣西、云南等省級自然資源管理部門已經出臺相關措施,下放砂石礦權審批至市、縣,同時四川、貴州、黑龍江等省份相關政策也在征求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