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為規范湖北省河道砂石礦業權出讓市場,推進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工作,加強監督管理,湖北省水利廳發布了《關于公布湖北省河道砂石礦業權出讓收益市場基準價的通知》。
據了解,湖北省水利廳于2020年初啟動河道砂石礦業權出讓收益市場基準價測算研究工作,并于同年12月形成征求意見稿。經征求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門意見,修改形成了《湖北省河道砂石礦業權出讓收益市場基準價測算研究報告》,并組織相關專家對報告進行評審。
2021年3月2日,審查通過的基準價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未收到公眾反饋的意見和建議;2021年3月23日,湖北省水利廳向省政府行文請示公布湖北省河道砂石礦業權出讓收益市場基準價,湖北省政府在征求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司法廳意見后,同意湖北省水利廳公布湖北省河道砂石礦業權出讓收益市場基準價。
湖北省河道砂石出讓收益市場基準價的確定思路是“以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應用指南為依據,以社會平均生產力水平為基準,以收集資料和模擬評估為手段,以采礦權評估為基礎,以區域為單元,分類確定礦業權出讓收益市場基準價”。
1、按砂石類型明確了湖北省河道砂石礦業權出讓收益市場基準價水平,對于粒徑<4.75毫米的砂(包含建筑用砂、粉細砂)確定其基準價為3元/噸,粒徑≥4.75毫米的卵石確定其基準價為1元/噸。同時結合各地、各流域河道砂石資源稟賦、開發利用、銷售價格、開采成本水平綜合分析,制定地區調整系數及流域調整系數,使得管理更加精細化。
2、確定湖北省河道砂石礦業權出讓收益市場基準價計算公式及計證方式如下:
計算公式:某許可采區或批準項目河道砂石礦業權出讓收益市場基準價=市場基準價×地區調整系數×流域調整系數。
計征方式:混合料基準價水平按不同類型資源量所占權重及相應市場基準價加權平均計算,例如某混合料中砂含量30%,卵石含量70%,則該混合料市場基準價為3.0×30%+1.0×70%,即1.60元/噸,再乘以地區調整系數和流域調整系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