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印發實施《海南省建筑垃圾治理及資源化利用三年攻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未來三年將大力引導企業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延伸產業鏈條,并鼓勵在政府投融資為主的公建項目中優先使用再生骨料。
《方案》明確,2022年,各市縣完成本市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專項規劃編制并印發,完成建設1座以上建筑垃圾消納場或資源化利用廠,實現建筑垃圾產消能力基本平衡,實現全省建筑垃圾安全處置率、綜合利用率、資源化利用率分別達到90%、50%、30%以上,有效遏制建筑垃圾出現新的亂堆亂放現象。
2023年,持續開展全省存量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探索建立全省建筑垃圾源頭減量、規范處置、監管閉環的全過程監管的法規制度體系,實現全省建筑垃圾安全處置率、綜合利用率、資源化利用率分別達到95%、60%、50%以上。
2024年,實現全省建筑垃圾安全處置率達到100%,綜合利用率與資源化利用率達到80%以上,基本建立起建筑垃圾從源頭減量、分類投放、中端收運、末端處置到再生產品利用管理體系。
《方案》要求,未來三年里,將加大政府綠色采購力度,將符合標準的建筑垃圾資源化產品列入新型墻材、綠色建材等目錄,鼓勵在政府投融資為主的公建項目中優先使用。市縣政府要采取多種渠道在水利、交通、市政等項目中推廣使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提高再生產品利用水平。將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及再生產品應用納入“綠色建筑”“綠色建造”等評價體系。
將建筑垃圾減量化納入文明施工內容,建立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公示制度。嚴格落實國家綠色設計、綠色施工等規定和技術標準,積極推進建筑工業化,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加快推進裝配式內裝修,推廣使用可再生、可循環利用的綠色建材和施工周轉工具。同時將建筑垃圾減量化成效納入誠信評價體系以及“綠島杯”“2A工程”等省級評優評先條件。
逐步建立市場主導和政府引導相結合的建筑垃圾消納處置和資源化利用機制,依法開展特許經營,鼓勵國有企業、民營企業聯合參與建設、經營建筑垃圾消納場和資源化利用廠。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廠要以產業化發展模式,打通產業鏈條,努力提高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水平,提高再生產品質量,為再生產品推廣應用奠定良好基礎。
發揮財稅引導帶動作用,通過財政補貼、落實稅收優惠、貸款貼息等方式鼓勵企業參與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依法簡化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用地審批手續,加快補齊資源化利用能力缺口,推動規模化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示范項目建設。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海南省建筑垃圾治理及資源化利用三年攻堅行動方案》
編輯:侯曉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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