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文山市法院立案庭巧用“訴前調解+財產保全”的方式,從“我沒錢”到“秒還錢”,成功化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被告當庭履行了全部欠款。
據悉,該案件主要是購買砂石料未付款造成的糾紛。2017年,乙某向甲某購買砂石料并由甲某運輸到乙某指定的地點,雙方口頭約定砂石料款按照60元/方計算。工程完工后,經結算,乙某應支付甲某砂石料款約2萬元,后甲某多次向乙某催要,乙某均以各種理由拒絕支付,甲某遂將乙某訴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考慮到本案事實清楚、涉案標的不大,第一時間組織甲某和乙某進行了調解。在調解過程中,乙某態度囂張表示自己沒錢無法支付,等有錢了再說,調解陷入僵局。
為了更好地促進矛盾糾紛化解,解決當事人面臨的實際難題,在承辦法官的釋明引導下,甲某向法院申請了財產保全。乙某發現自己的微信、銀行賬戶被凍結后,轉變了態度,主動聯系法官表達愿意積極履行自己的債務的意愿。承辦法官趁熱打鐵,再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經過一番耐心細致地溝通交流,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乙某當庭一次性支付了拖欠貨款,甲某向法院申請解除保全。至此,困擾甲某七年的“心事”得以解決,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務獲得了當事人的好評。
編輯:賈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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