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砂石骨料網獲悉,廣東省已完成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查整改任務,廣州、河源、茂名、韶關、東莞、中山、佛山等地市相繼發布整改完成情況公示。
據悉,近年來,珠三角河道非法洗砂洗泥行為日益猖獗,污染河道水質,改變河床形態,威脅行洪和航道安全,對水生生物棲息繁衍帶來不良影響。廣東省直有關部門對此重視不夠,主動作為不足,既沒有充分行使各部門現有職能嚴厲打擊,也沒有研究如何加強規范引導。
有關地市和部門雖然多次開展聯合執法,但執法效果欠佳,監管力度不夠,甚至出現作業船只和監管部門“打游擊”現象,非法洗砂洗泥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在此次整改過程中,相關部門積極做好了陸地海砂淡化場規劃選址和用地保障,強化海砂開采許可管理和日常監管,配合打擊非法洗砂洗泥行為,有效維護廣東省河道水生態環境健康、可持續發展。
整改完成情況:
1、指導各地科學合理劃定陸地海砂淡化場。印發《關于支持陸地海砂淡化場規劃建設的通知》《關于解答設置陸地海砂淡化場有關問題的函》等政策文件,從空間保障、用地指標支持等方面提出政策指引和支持措施,將規劃的海砂淡化場全部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管理系統。組織對陸地海砂淡化場建設情況開展檢查,指導地市開展洗砂場相關專項規劃,為海砂淡化場建設提供規劃和空間保障。
2、加快推進海砂淡化場規劃建設。聯合印發《關于加快推進陸地海砂淡化場建設的函》,提出陸地海砂淡化場建設任務的最低建議生產能力方案。采取會議調度、實地督導等方式對各地海砂淡化場建設進行持續督導,督促各地將海砂淡化場建設納入重點工作,加快推動海砂淡化場的開工建設,確保按任務要求建設完成并啟動運營一批海砂淡化場。
3、全面摸查核實廣東省陸地海砂淡化場地底數。提請省河長辦印發《關于做好非法洗砂洗泥整改有關情況統計工作的通知》,及時收集整理地市已建運營、在建、規劃等不同情形海砂淡化場情況,為全面、準確摸查海砂淡化場的空間分布、設計產能、實際產量等情況打牢基礎。根據申請銷號時各地上報數據統計,全省各地劃定陸地海砂淡化場共計83處,其中已建已投產10處,已建未投產6處,在建2處,總產能達到年處理量最低2160萬立方米的目標。
4、進一步加強海砂開采環節監管。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海砂開采監管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海砂開采監管相關要求。采取座談交流、現場檢查等方式,對已取得合法海砂開采權的企業進行督導;完善海砂開采監管臺賬,督促指導有關地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加強對海砂開采量、銷售量、銷售去向、終端用途及洗砂場所等信息的統計。指導海砂開采企業在銷售海砂時向運砂船舶開具每船次海砂來源證明。組織協調4家海砂開采企業分別與9家以上合法經營的海砂陸地淡化場簽訂洗砂合作協議,并要求其在銷售海砂時向海砂采購方推薦洗砂場所。
5、積極配合打擊非法洗砂洗泥行為。配合省河長辦發布《關于禁止在出海水道與河道水域洗砂洗泥等污染環境活動的通告》,積極參與《廣東省洗砂管理辦法》《廣東省洗砂監管執法機制》等規章、文件的制定工作。積極配合開展非法洗砂洗泥專項執法行動的歷次聯合執法檢查等等。
編輯:周若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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