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七部門關于印發全國尾礦庫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總結及下一步尾礦庫綜合治理行動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
安監總管一〔2013〕9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廳(局)、國土資源廳(局)、環境保護廳(局),河南、湖北省南水北調辦公室,陜西省漢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現將《全國尾礦庫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總結及下一步尾礦庫綜合治理行動重點工作安排》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各級安全監管、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財政、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和南水北調部門要繼續加強協同配合,強化依法監管,繼續落實尾礦庫企業主體責任、政府監管責任,深化“打非治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落實安全生產各項技術措施,完善應急預案,切實鞏固尾礦庫專項整治行動成果,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 環境保護部 國務院南水北調辦
2013年8月26日
全國尾礦庫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總結及
下一步尾礦庫綜合治理行動重點工作安排
2007年5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原環保總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印發開展尾礦庫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07〕112號)以來,連續6年開展全國尾礦庫專項整治行動,取得了顯著成效。為深化尾礦庫專項治理行動,鞏固擴大專項整治行動成果,解決尾礦庫安全環保方面面臨的新矛盾、新挑戰和新要求,經國務院同意,從2013年起啟動新一輪尾礦庫綜合治理行動,推動實現尾礦庫安全環保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乃至根本好轉。我們在總結尾礦庫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情況、分析存在問題的基礎上,提出了下一步尾礦庫綜合治理行動重點工作安排。
一、尾礦庫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明顯進展和顯著成效
(一)尾礦庫安全、環保形勢趨于穩定好轉。近年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始終堅持把尾礦庫安全環保工作作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大力推進尾礦庫專項整治行動,尾礦庫安全環保整體水平得到明顯提升,形勢趨于穩定好轉。2009年以來,全國尾礦庫事故總量和傷亡人員數量大幅下降,2012年實現了尾礦庫生產人員零傷亡,尾礦庫環境事件明顯減少。此外,針對尾礦庫特點,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狠抓尾礦庫防汛度汛工作,每年定期組織開展汛期尾礦庫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基本實現了尾礦庫安全度汛。
(二)尾礦庫隱患治理工作取得顯著成效。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五部門《關于印發尾礦庫隱患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09〕112號)要求,各地區以治理尾礦庫安全和環境隱患為主要任務,大力開展尾礦庫專項整治工作,成效明顯。截至2012年底,全國危、險、病庫數量由2008年底的4910座下降到1223座,下降75.1%。同時,中央財政對尾礦庫隱患治理工作給予了大力支持。截至目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已對53個尾礦庫隱患綜合治理項目下達了專項資金3.64億元,財政部已對100座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關閉破產有色金屬礦山企業尾礦庫閉庫治理項目下達了專項資金17.92億元。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批復了19個地區無主尾礦庫隱患綜合治理項目實施方案,原則同意安排14.83億元中央投資支持790座無主尾礦庫隱患綜合治理項目。中央財政的支持極大地帶動了地方政府和尾礦庫企業的投入,2009-2012年地方政府和相關企業共投入162.22億元用于治理尾礦庫隱患,有力地推動了尾礦庫專項整治工作。
(三)尾礦庫“打非治違”、整頓關閉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根據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做好金屬非金屬礦山整頓關閉工作的意見》(安委辦〔2009〕13號)和《關于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安委明電〔2011〕7號)要求,各地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完善機制、嚴格關閉程序和標準,積極推進尾礦庫“打非治違”和整頓關閉工作,成效顯著。截至2012年底,各地區共依法取締關閉或停產整頓非法建設和生產、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嚴重污染環境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尾礦庫3690座(次),占全國尾礦庫總數的近三分之一,進一步夯實了尾礦庫安全環保的基礎。
(四)尾礦庫企業主體責任得到進一步落實。各尾礦庫企業進一步落實安全環保管理主體責任,普遍建立了以法定代表人負責制為核心的各級安全環保責任制,健全了安全環保管理機構,制定實施了相關配套制度、措施、細則、辦法和操作規程,認真執行建設項目安全環保設施“三同時”制度,完善尾礦庫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基本實現了隱患排查治理的常態化、制度化。同時,積極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突出加強尾礦庫現場管理,積極強化教育培訓,切實提高了全員安全環保意識,積極加強尾礦庫應急管理和應急演練,進一步提高了應對尾礦庫事故災難的能力。
(五)尾礦庫監管工作顯著加強。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五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尾礦庫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一〔2012〕32號),提出了嚴格安全、環保準入,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等工作措施;財政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印發了《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12〕16號),要求企業必須按標準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國家發展改革委為全面提升尾礦庫監管能力,向中西部25個省(區、市)下達了尾礦庫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專項資金4989萬元;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修訂了《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8號),進一步規范了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嚴格尾礦庫建設項目行政許可工作,嚴把安全環保準入關,加強對尾礦庫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指導,監督尾礦庫企業執行相關技術規范和履行尾礦庫閉庫程序及復墾義務,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嚴肅查處尾礦庫事故,尾礦庫監管主體責任得到進一步落實,監管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
(六)尾礦庫本質安全水平明顯提高。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在非煤礦山推廣使用安全生產先進適用技術和裝備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一〔2009〕177號)要求,各地區把推廣使用安全生產先進適用技術和裝備作為工作著力點,積極推進。截至2012年底,全國已有768座尾礦庫應用了在線監測技術,279座尾礦庫應用了尾礦充填技術,415座尾礦庫應用了干式堆排技術,285座尾礦庫應用了尾礦綜合利用技術,減少了尾礦的排放,有效提升了尾礦庫本質安全水平。同時,根據《金屬尾礦綜合利用專項規劃(2010-2015年)》(工信部聯〔2010〕174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十二五”資源綜合利用指導意見和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方案的通知》(發改環資〔2011〕2919號)、《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十二五”規劃》(工信部規〔2011〕600號)和《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十二五”規劃》(國土資發〔2011〕184號)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各地區大力推進尾礦綜合利用工作,有效減少了尾礦堆存量。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尾礦庫數量大、小庫多,安全環保形勢依然嚴峻。據統計,2012年底全國共計12273座尾礦庫,其中庫容在100萬立方米以下的五等庫9125座,約占尾礦庫總數的74.4%,而且非公有制企業的尾礦庫占相當大的比例。這些小型尾礦庫普遍存在未批先建、無正規設計、生產管理粗放、安全生產措施落實不到位等問題,防范事故的能力弱,安全環保隱患嚴重。
(二)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大量隱患得不到及時有效治理。截至2012年底,全國仍有1223座危、險、病庫尚未得到治理,約占全國尾礦庫總數的10%。特別是近年來一批由小選礦廠所建的尾礦庫數量多、管理差、投入嚴重不足,大量隱患得不到及時有效治理,是發生尾礦庫安全環保事故的重大隱患。同時,一些服役到期的尾礦庫由于缺少閉庫資金,遲遲不能履行閉庫程序,正在演變成新的安全環保隱患。
(三)停用庫大量存在,“三邊庫”、“頭頂庫”問題棘手。截至2012年底,全國仍有停用庫2213座,約占全國尾礦庫總量的18%,其中大部分是廢棄庫和強制取締關閉庫,有的已經演變成危庫、險庫。“三邊庫”就是臨近江邊、河邊、湖庫邊或位于居民飲用水源地上游的尾礦庫,其數量較多,存在極大的重金屬或有毒有害物質污染風險。“頭頂庫”就是尾礦庫下游很近距離內有居民或重要設施,且壩體高、勢能大的尾礦庫,其數量多、隱患大,嚴重威脅到尾礦庫下游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尾礦庫問題已經成為制約一些地方經濟發展和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尾礦庫建設成為當地礦業發展的瓶頸,普遍存在選址難、審批難、費用高等問題,直接制約當地礦業和經濟發展;另一方面,由于部分尾礦庫存在安全環保隱患,群眾上訪情況時有發生,甚至引發群體性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當地社會穩定和諧。
三、下一步尾礦庫綜合治理行動重點工作安排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以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的《深入開展尾礦庫綜合治理行動方案》(安監總管一〔2013〕58號,以下簡稱《行動方案》)為契機,及時啟動和積極開展新一輪尾礦庫綜合治理行動,在明確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細化措施,創新工作思路,強化責任落實,建立尾礦庫綜合治理長效機制,推動尾礦庫安全環保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
(一)主要工作目標。
1.根據《行動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區具體實施方案,研究確定本地區重點治理區域及重點治理項目,并制定具體的治理措施和實施計劃。
2.全面摸底排查本地區尾礦庫,重新認定尾礦庫安全度及等別,摸清廢棄庫(無主庫)、關閉庫、“三邊庫”和“頭頂庫”等數量。
3.基本完成中央資金支持的153個尾礦庫隱患綜合治理項目,加快實施790座無主尾礦庫隱患綜合治理項目。
4.生產運行的尾礦庫全部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以上水平,其中中央及省直企業尾礦庫和三等以上尾礦庫全部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以上水平。
5.三等以上在用尾礦庫和部分位于敏感區的尾礦庫全部建立在線監測系統,推進尾礦庫“天地一體化”監控體系建設。
6.加強應急管理,大力提升尾礦庫雨情監測能力,加快建立尾礦庫應急救援聯防聯動機制。
(二)主要工作任務。
1.各地區在全面摸清本地區尾礦庫基本情況的基礎上,認真組織編制《深入開展尾礦庫綜合治理行動實施方案》,于2013年9月底前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七部門。
2.嚴格尾礦庫建設項目行政許可工作,嚴把安全、環保準入關,嚴格審查尾礦庫建設用地條件,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環保設施“三同時”制度,嚴格執行技術規范,加強源頭治理。
3.加強對尾礦庫企業日常監督檢查,督促尾礦庫企業嚴格執行尾礦庫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編制完善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4.督促尾礦庫企業嚴格履行尾礦庫閉庫手續及落實閉庫后的管理責任,嚴格履行閉庫尾礦庫的土地復墾義務;嚴把閉庫工程安全、環保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關。
5.組織好中央財政支持尾礦庫隱患綜合治理項目的審核和實施工作,加強監督檢查,嚴把治理工程項目竣工驗收關,確保治理效果。
6.加大尾礦庫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重點治理已排查出的1223座危、險、病庫;加快推進河北省等19個地區790座無主尾礦庫隱患綜合治理項目實施;啟動研究制定“三邊庫”、“頭頂庫”專項整治扶持政策,鼓勵企業加快治理進度。
7.加快推進《丹江口庫區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規劃》(國函〔2012〕50號)的實施,重點治理可能給南水北調中線水源區水質帶來嚴重威脅且伴生有毒有害重金屬、氰化物等的尾礦庫。
8.大力推進尾礦庫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生產運行的尾礦庫全部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以上水平,其中中央及省直企業尾礦庫和三等以上尾礦庫全部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以上水平。積極推廣應用在線監測、尾礦充填和干式排尾等先進適用技術,三等以上在用尾礦庫和部分位于敏感區的尾礦庫全部建立在線監測系統。
9.啟動一批尾礦綜合利用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工作;積極推廣尾礦綜合利用先進適用技術和設備應用,推進尾礦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結合現有政策和資金渠道,積極研究對尾礦綜合利用的支持措施,提高企業開展尾礦綜合利用的積極性。
10.重點提升尾礦庫雨情監測能力,與氣象部門加強預警應急聯動,建立完善事故預警機制,提高尾礦庫事故預警能力。
(三)有關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深入開展尾礦庫綜合治理行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將其提上重要工作日程,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落實。要認真分析本地區尾礦庫安全環保形勢和特點,抓緊研究部署2013年尾礦庫綜合治理行動工作,將工作抓細抓實,強化政策引導和管理監督,有效防范尾礦庫生產安全事故和環境事件發生。
2.細化工作措施。各地區要按照《行動方案》的要求,制定切合本地區實際的尾礦庫綜合治理方案,并及時充實完善方案內容,提高方案的科學性和針對性;要按照總體規劃、分級負責、分項實施、逐步推進的原則,細化措施,有序推進尾礦庫綜合治理工作;要督促相關尾礦庫企業抓緊制定本企業綜合治理方案,落實治理措施,積極推進各項工作。
3.做好“三個結合”。各地區、各單位要將尾礦庫綜合治理工作與非煤礦山“打非治違”、隱患排查治理和日常監督檢查三項工作緊密結合,做到明確任務、落實責任、注重實效。要進一步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創新執法手段,提高執法效率。要堅持嚴格執法,切實做到邊查邊糾、邊查邊改、全程打擊,從嚴從快解決尾礦庫安全生產領域各種非法違法問題,力求從根本上解決尾礦庫安全環保隱患治理問題。
4.強化政策扶持。加快研究制定扶持尾礦庫企業開展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和尾礦綜合利用的財稅、金融等經濟政策,加快尾礦綜合利用相關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全面推進尾礦綜合利用,有效減少尾礦砂(漿)堆存量。
5.完善技術標準。加快修改完善和研究制定《尾礦庫安全技術規程》、《尾礦回采安全技術規范》、《尾礦干式堆存安全技術規程》、《尾礦庫環境風險評價技術方法》以及磷石膏等工業廢渣堆存標準等法規、規程和標準,提高尾礦庫生產及監管的科學化水平。
6.注重宣傳教育。廣泛開展有關尾礦庫安全環保隱患危害的教育,增強公眾對人身安全和環境的保護意識。大力宣傳有關法律法規知識,提高企業主、從業者的法制意識和責任意識,加大新聞媒體宣傳和輿論監督力度,建立輿論監督和公眾監督機制,鼓勵公眾積極參與監督尾礦庫綜合治理工作,保證綜合治理行動順利開展。
來源:安全監管總局
編輯:李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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