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礦產資源開發中存在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尚未得到解決,一些地區開發秩序仍然比較混亂,存在礦山布局不合理、經營粗放、浪費資源、破壞環境、安全生產事故頻發等問題。尤其是最近一個時期,一些地區群發性無證勘查和開采、越界開采、亂采濫挖等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出現嚴重反彈。為解決當前礦產資源開發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國務院決定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全國各地陸續開展了整頓礦產資源的行動。
以下是——以新陜青寧為例
一、寧夏
1、寧夏確定450座礦山復綠
一項以實現生態效益、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多贏”為目標、工程概算約61億元的“礦山復綠”行動即將在寧夏拉開帷幕。近日,寧夏國土資源調查監測院編制的《寧夏回族自治區“礦山復綠”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全面完成并報國土資源部審查。
為了進一步推進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工作,加大治理恢復力度,突出治理效果,根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礦山復綠”行動方案〉的通知》精神,寧夏決定開展“礦山復綠”行動。這次國土資源部開展的“礦山復綠”行動,不僅為寧夏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作提供了一個契機,更為國土資源管理工作服務自治區經濟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以及“兩區”建設提供了一個機遇。
《方案》確定將寧夏“三區兩線”范圍內的450個礦山,納入此次“礦山復綠”行動治理范疇,總治理面積79387公頃。其中:閉坑礦山、廢棄礦山和政策性關閉礦山257個,生產礦山193個。
《方案》結合自治區“十二五”經濟發展規劃、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規劃和綜合保稅區建設等重大工程,到2015年,“礦山復綠”行動將促進寧夏礦山面貌發生根本改變,基本消除礦區地質災害隱患,初步改善礦區及周邊城市空氣質量和居住環境,為當地人民群眾營造出良好的居住環境,達到人與自然、資源開采與生態文明的和諧發展。
據統計,截至2012年,中央財政對寧夏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投資累計達6.76億元,實施治理項目48個,治理規模11216.57公頃,使12個市(縣、區)約60萬人受益。
2、寧夏治理恢復10651公頃礦山廢棄地 利用中央財政專項資金5.75億元
“怎么也想不到,礦山沉陷區一經改造,居然成了新人結婚照的最美背景、居民開展體育競賽的寬敞賽場。”寧夏石嘴山市渡口社區街道辦干部崔金榮感嘆礦山環境治理帶來的變化。2004年~2011年,中央財政對寧夏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投資累計達5.75億元,10651.97公頃礦業開發占用和損壞土地得到治理,12個市(縣、區)約60萬人受益。
據統計,寧夏因礦業開發占用和損壞的土地面積多達2萬多公頃,目前已治理10651.97公頃。2004年以來,寧夏國土資源廳先后在銀川、惠農、西吉等地實施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46個,先后有近60萬群眾受益。通過治理,礦區生態環境大為好轉,恢復的土地也逐步得到再利用,建成了生態良好、景觀美化的礦山地質公園等。西吉縣葫蘆河砂石礦區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通過回填整平和生態景觀綠化工程,使縣城70多個黨政事業單位、中小學校和數百家企業受益,并通過圍灘造地新增城市建設用地數百畝。本報訊 (記者 稅玉海)
二、青海
1、青海整治三江源地區非法采礦 立案調查2起無證開采行為
近日,青海省國土資源廳、省林業廳、省環保廳等部門在三江源地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整治非法采礦、無證開采等違法行為,確保三江源地區生態環境安全。執法人員對2起無證采礦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
此次執法檢查主要以索加—曲麻河地區為主,在對保護區內無證勘探、非法開采、重點工程開工建設、破壞生態資源等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突出對該自然保護分區核心地區、江河源頭地區、生態敏感地區、野生動物重要棲息地區的監督檢查。
聯合行動中,執法人員檢查生產經營活動場所4處,其中鐵礦點1處,煤礦點2處,修路工程點1處,調查相關人員15人。對2起非法采礦行為立案調查;對無任何手續、非法開采的扎蘇煤礦中轉站現場進行了勘驗,查封違法開礦車輛2輛,責令違法者停止非法開采行為。
聯合執法有效遏制了三江源地區亂采濫挖、非法開礦、偷獵盜伐等破壞自然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對震懾犯罪分子、保護三江源自然保護區野生動植物資源和生態環境起到一定作用。
2、青海改善礦區地質環境 投資6億元治理恢復礦山開采面積15萬畝
近年來,青海省堅持“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總原則,正確處理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自然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強調生態保護與生態建設并舉,加強全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工作。截至目前,該省已投資6億余元,治理恢復礦山遺留廢棄地面積15萬畝,為實現經濟、社會、環境的協調發展做出了貢獻。
為從根本上解決礦山開采與環境保護、恢復的問題,青海省政府及省國土資源廳還不斷完善政策法規體系,相繼出臺《青海省地質環境保護辦法》、《青海省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管理辦法》和《青海省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06年~2020年)》等一系列文件,對全省地質環境保護的責任、任務、工作程序等做出了明確規定。
此外,該省國土資源廳積極向國土資源部和財政部申報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項目,爭取治理恢復資金。全省自2003年開始啟動對歷史遺留礦山環境的治理工作,至2010年爭取中央和省財政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補助資金55715.5萬元開展以三江源區砂金過采區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治理面積14萬畝。經驗收,治理項目區草地恢復效果普遍較好,人工播種的披堿草和星星草長勢良好,達到了恢復礦山植被、重建地質環境系統功能的目的。2011年年底,該廳又爭取中央財政補助資金4500萬元,開展三江源區和柴達木國家循環經濟實驗區的礦山治理,完成治理面積10926畝。
在發放礦業權證方面,該廳規定在辦理礦業權時,從嚴把好4個環節。這些環節包括在審批發放礦業權證前,充分征求環保部門的意見,對于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未經主管部門確認的項目,不予發證;將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方案作為審批發放礦業權證的必備條件;在青海省礦產資源規劃中,將礦業活動對環境有不可恢復影響的地區和各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地質災害危險區劃為禁采區,將礦產開發對環境有較大影響但可采取措施控制的地區和地質災害易發區劃定為限制開采區;在崩塌滑坡危險區和泥石流易發區范圍內禁止辦理粘土、砂石采礦證,并圈定全省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質災害易發區。
該廳還根據省政府《關于在全省范圍內禁止開采砂金的通知》,全面禁止砂金開采活動,并加強執法檢查,旨在有效保護好青藏高原尤其是長江、黃河、瀾滄江源頭地區的生態環境并保證可持續發展。此舉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因采金而造成的植被破壞和水土流失,對全省生態環境保護起到了積極作用。
三、陜西
新建礦山需提交環境治理承諾書
為保護礦山地質環境,《陜西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管理辦法》將于6月1日起施行,新建礦山在生產開工前,應當提交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承諾書。
據了解,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是指采礦權人為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義務所存儲的資金。即使采礦權人存儲了保證金,仍有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的義務。新建礦山在生產開工前,應當提交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承諾書。
辦法規定,保證金存儲數額依據核定的礦山設計開采礦種、開采規模、年限和礦山開采對地質環境影響等因素確定。采礦許可證有效期5年以下的,采礦權人應當一次性全額存儲保證金;采礦許可證有效期5年以上10年以下的,首次存儲數額不低于應存儲總額的30%;一次性完成礦山治理的,經驗收合格后,采礦權人可提取保證金的90%;采礦權人不按期存儲保證金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將責令其限期存儲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未履行治理恢復義務或者治理恢復工程驗收不合格的,由驗收機關簽發限期治理恢復礦山地質環境的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治理恢復。
四、新疆
1、新疆通過三項重點工作 專項治理礦山生態環境
新疆國土資源廳近日召開專題會議,要求全區各級國土資源部門科學合理有序開發國土資源,集中開展生態環境專項治理工作,切實把資源開發的生態損失降到最低限度,促進資源開發與生態保護協調發展。
新疆廳明確了近期三項重點工作:一是集中開展非法采礦行為專項治理行動。加強礦產資源開發項目監管,對礦山資源開發歷史遺留問題逐項清理整改;關閉和取締違法礦山礦點,制止亂采濫挖、無證開采等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二是集中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和國家地質公園保護工作。全面核查礦山企業土地復墾方案、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落實情況,督促企業履行保護環境、土地復墾等義務;加強國家地質公園監督管理和規范運作,園區范圍內嚴禁探礦、采礦等工程活動。三是集中開展土地開發(開荒)清理整頓,防止生態環境破壞和水土流失。
2、新疆推進礦山地質生態環境保護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日前召開黨組會議,推動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專項治理工作,并就近期重點工作進行部署。
該廳將集中開展嚴厲查處非法采礦行為專項治理。依法加強現有礦產資源開發項目監管,對礦山資源開發中的歷史遺留問題逐項清理并抓緊整改。堅決關閉和取締違法礦山礦點,制止亂采濫挖、無證開采、浪費資源以及廢棄物、尾礦物亂堆亂放等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
集中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和國家地質公園保護。全面核查全區范圍內礦山企業土地復墾、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的落實情況,督促企業履行保護環境、土地占用復墾等義務。加強因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等活動造成礦區地面塌陷、地裂縫、崩塌、滑坡以及地形地貌景觀破壞等的預防和治理恢復。加強國家地質公園監督管理和規范運作,精心保護富蘊縣可可托海等國家地質公園,園區范圍內嚴禁探礦、采礦等工程活動。
集中開展土地開發(開荒)清理整頓。對全區耕地開發(開荒)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嚴格規范土地開發(開荒)行為,防止生態環境破壞和水土流失,科學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資源。
編輯:李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