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綠色建筑發展,日照市建立綠色建筑發展激勵機制,該市財政將對綠色建筑標識項目給予資金獎勵。獎勵標準為:一星級10元/平方米,二星級20元/平方米,三星級30元/平方米,單個項目300萬元封頂。
近日,日照市政府制定出臺了《關于全面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重點提出,自2014年起,城市規劃區內8萬平方米以上、縣城規劃區內5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機關辦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綠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壽命周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節能、節地、節水、節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建成景觀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
今年,日照市將大力推進綠色建筑建設,引導社會各界特別是各房產企業重視、支持、參與綠色建筑發展,配合規劃部門把綠色建筑落實到當前開發的具體項目上。2014年計劃發展綠色建筑20萬平方米,到2015年,累計建成綠色建筑100萬平方米以上,每年不低于30%的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其中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項目不低于10%,創建1個省級綠色生態城區,爭創國家級綠色生態城區。
“十二五”期間,日照市要完成具備改造價值的既有居住建筑788萬平方米,完成公共建筑節能改造30萬平方米以上。
編輯:l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