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年,全國工商聯向全國政協提交了一份名為《關于規范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機構評估評審的建議》。提案認為,雖然行政審批改革有了明顯成效,但前置評估的項目仍然較多,承接這些業務的中介機構辦理評審評估業務耗時長,態度差,收費貴。
雖然國務院三令五申減少和下放行政審批權,但企業對該政策的徹底性仍存憂慮。它們尤其擔心,大量需要中介機構完成的前置性評估會不會形成新的“影子審批”。
這一動向已引起了全國工商聯的關注。今年,全國工商聯向全國政協提交了一份名為《關于規范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機構評估評審的建議》。
提案認為,雖然行政審批改革有了明顯成效,但前置評估的項目仍然較多,承接這些業務的中介機構辦理評審評估業務耗時長,態度差,收費貴。
在簡政放權改革實際操作中,仍然有較多的審批項目要求提供評估評審中介機構編制的前置性評估或是檢測報告。
據江蘇省紀委信息,該市行政審批所需要的前置評審共24項,涉及發改、經信、住建、國土等11個部門,其中的22項需要中介機構提供中介服務,每個均有法律依據,且是行政許可,審批的法定前置程序是必須提交的材料,需要申請人提供中介機構評估的評估材料。
全國工商聯副主席莊聰生在實地調研中發現,這些前置性評估使得企業難以感受到政府簡政放權政策所帶來的實惠:“有些企業覺得花錢太多,有些企業反映程序比原來還麻煩”。
評估評審耗時較長是企業集中反映的問題。由于評估評審中介完成委托事項沒有明確的時間限定,其編制報告是在政府職能部門審批之前,不計入整個審批時限,導致中介機構服務意識欠缺,出具報告時間長。
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數據統計顯示,各部門行政審批平均辦理時間僅為6.2天,但前置評估評審少則幾十天,多則半年甚至一年。
企業抱怨的另一個問題是收費高。提案稱,由于評估評審的市場規范化程度不高,政府有關部門一般認定少數評估機構,由企業自由選定其中一家,給企業自主選擇余地較小,導致評估評審機構競爭不充分,收費較高。
提案建議,最大限度減少需要評估評審的項目,對評估評審中介機構進行全面梳理,實行準入標準和目錄管理,探索市場化運作,打破在固定范圍內抽取中介機構的現有模式,破除壟斷局面。
編輯: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