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雖然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已取得積極進展,但仍存在著試點范圍小、地區操作差異大且不規范、落實到企事業單位總量控制工作滯后等問題。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有關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要求,下一步,財政部將在全國范圍內推動建立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
財政部網站24日消息,雖然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已取得積極進展,但仍存在著試點范圍小、地區操作差異大且不規范、落實到企事業單位總量控制工作滯后等問題。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有關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要求,下一步,財政部將在全國范圍內推動建立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具體從以下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盡快在國家層面出臺規范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的指導性文件。目前,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起草的《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指導意見》已上報國辦。
二是力爭2-3年在全國主要省(市)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對具備條件的省(市)均支持其開展試點,將更多的排污單位納入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在減排中的作用。
三是積極推動跨區域排污權交易,主要是在同一大氣污染防控區內推動大氣污染物排污權交易,在同一流域內推動水污染排污權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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