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6月17日,由江西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編制完成的《贛南等原中央蘇區礦山環境治理規劃(2013~2020年)》通過初審。該《規劃》明確提出,規劃期內完成礦山環境治理工程670項,涉及1619座礦山;2015年底土地復墾治理率要達到45%,地災治理率達到65%。
6月17日,由江西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編制完成的《贛南等原中央蘇區礦山環境治理規劃(2013~2020年)》通過初審。該《規劃》明確提出,規劃期內完成礦山環境治理工程670項,涉及1619座礦山;2015年底土地復墾治理率要達到45%,地災治理率達到65%。
《規劃》涉及贛南等原中央蘇區的贛州、吉安、撫州、萍鄉、上饒、鷹潭、新余和宜春8個設區市,瑞金、永豐、黎川、蓮花、鉛山、貴溪、分宜和袁州區等54個縣(市、區),規劃總面積10.24萬平方公里。
據悉,規劃區現有礦山6590個,年開采各類礦產總量約12862萬噸。在過去的礦產開發過程中,破壞土地近500平方公里,水土污染總面積400平方公里,地面塌陷、泥石流、崩塌和滑坡范圍總面積12.6平方公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近1.5億元。
編輯: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