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市建設工程材料供應企業市場行為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于2014年8月1日起開始實施,北京市建筑節能與建筑材料管理辦公室副主任鄭學忠日前對該辦法中設涉及建材供應企業市場行為信用評價相關問題進行了解讀。
《北京市建設工程材料供應企業市場行為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于2014年8月1日起開始實施,北京市建筑節能與建筑材料管理辦公室副主任鄭學忠日前對該辦法中設涉及建材供應企業市場行為信用評價相關問題進行了解讀。
【問題一】:為什么要對建材供應企業進行市場行為信用管理?
鄭學忠:質量問題不但關系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也關系到國家形象。2012年度全國質量大會明確要推進出口企業質量信用信息,重點推進食品、建材以及中小企業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建立質量失信“黑名單”并向社會公布,加大質量失信懲戒力度。造成建材質量問題的主要方面是誠信問題,包括建材生產經銷企業和建材采購使用企業不誠信,解決建材質量問題的關鍵是樹立誠信的建材市場環境。在北京市對建材供應企業實施市場行為信用管理,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
一是原來的管理模式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要。“十一五”以來,北京市年建筑開復工面積超過1.3億平方米,并逐年增加,2013年建筑開復工面積更是達到2.15億平方米,竣工面積年均4000萬平方米以上,年均實現建筑業產值3300億元,年建筑材料與設備銷售額2000億元左右,面對如此龐大的建材市場,原來的準用管理已經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要,政府質量監督無法實現對建材生產企業和建設工程全覆蓋,迫切需要轉變管理方式。
二是對建材生產源頭產品質量監控失效。隨著我市建設“三個北京”和“京津冀一體化”規劃的實施,建筑材料生產加快向周邊省市轉移,目前建筑鋼筋及部分功能性材料主要依靠外省市供應,適應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的需要,燒結材料、防水材料、建筑涂料、石材等10多個建材品種生產將逐步退出北京市,北京市“建材輸入型城市”的特征將越來越明顯,受到管理區域的限制,無法從建材生產源頭進行產品質量監控,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
三是對建材代理商不法行為缺乏管理手段。部分建材采用代理商銷售的模式占比重較大,這些代理商品牌意識弱、質量擔保能力差、經營地點不固定,假冒名牌產品銷售的情況比較常見,“打一槍換一個地方”或“違一次法注冊一個公司”,嚴重擾亂建材市場秩序,迫切需要規范代理商行為。
四是對不合格材料的處罰缺乏公正公平。當施工現場發現建材質量不合格,往往只能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施工單位按照“使用不合格材料”進行處罰,而供應不合格材料的“始作俑者”逍遙法外,客觀上造成了對違法違規行為處罰不公。
因此,對建材供應企業實施信用評價并逐步過渡到對其法人實施個人信用管理,并將信用評價結果向社會公示,可對違法違規建材供應企業和企業法人形成有效震懾,也能適時提示和指導建材采購使用企業正確安全選用建材,逐步樹立誠實守信的建材市場環境。
【問題二】:實施信用管理的對象是誰?被管理對象有什么意見?
鄭學忠:建材供應企業。本市禁止施工企業向非法人組織或個人購買結構性材料和重要功能性材料。建材供應企業是指直接面向建設工程現場供應建材并與施工單位簽訂建材供應合同的法人單位。其中,建材生產單位直供建設工程的,生產單位即為供應企業;采用代理銷售的,代理單位即為供應企業;建設單位采購的,建設單位為供應企業。
在文件出臺前,我們征求了有關建材行業協會、建材生產供應企業、行業專家意見,并在文件發布前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官方網站進行了公示。在征求意見的過程中,絕大多數建材生產供應單位對文件的出臺表示支持,特別是大型建材企業、名牌企業多年來深受被假冒之苦,深受壓價競爭之苦,他們對建材供應企業實施信用評價管理的呼聲最迫切;相關建材行業協會和專家對該政策的發布也持支持態度,并對政策相關條文提出了很多意見和建議,這些都在文件中被采納。
【問題三】:一個建材供應企業的信用評價分是怎么評出來的?
鄭學忠:企業市場行為分為良好行為和不良行為。良好行為信息主要通過建設工程材料和設備采購備案系統獲取經營業績信息,通過企業自行申報并經管理部門公示無異議后,獲取企業受表彰、參加標準制定、科技創新和履行社會責任等信息,建材供應企業獲得相應加分。不良行為信息主要是采集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在日常監督、專項檢查過程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執法平臺錄入的供應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信息,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相關不良行為通報信息,工程檢測機構上報的建材見證檢測不合格信息,建材供應企業獲得相應的扣分。信用評價分值基準分為60分,每個分值的有效期為2年動態滾動,比如2014年8月1日,某建材供應企業供應不合格材料被扣不良行為信用分10分,該企業沒有加分分值,則該企業信用評價分為50分,如果該企業以后沒有再得到加分和扣分,則需要到2016年8月1日該企業信用分才可以恢復到60分。如果在此期間該企業還得到了其他扣分項,則在此基礎上繼續扣分,如果企業得分低于40分(不含),則視同該企業出現信用危機,將進入“黑名單”被限制參與北京市建設工程建材招投標資格。
【問題四】:對建材供應企業不良行為扣分的分值是如何確定的?作為一個在北京市從事建材供應的企業,需要特別注意什么?
鄭學忠:建材供應企業市場行為信用評價系統是基于誠信為基礎的,其分值的設定也是按照企業不良市場行為的性質,分別給予不同的分值,因客觀原因或疏漏的扣分低,屬于主觀故意的扣分高。如:因一時疏忽沒有申報供應信息的扣2分,但是為了獲得供應排名或與施工單位串通故意申報虛假信息的,扣5分;又如:向施工單位提供的材料質量證明文件不全的扣2分,沒提供的扣3分,但提供偽造質量證明文件的扣5分。也就是說,作為一個承擔社會責任的法人單位,要做到“一是一,二是二”,鼓勵誠實、守信用。
作為一個在北京市從事建材供應的企業,需要特別注意以下事項:一是如果供應企業是生產企業的代理商,則需要獲得生產企業授權;二是在進入北京市場前,要在網上進行企業基本信息登記,系統將自動為登記企業授予用戶名和密碼,該用戶名和密碼作為企業在北京市從事建材供應信息登記身份識別碼,需要企業妥善保存和保管,不要輕易泄漏給不相關人員,當發生人員變動時,及時更改密碼。如果不準備在北京市供應材料,則盡量不要進行企業基本信息登記,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三是企業一旦向北京市建設工程供應材料,應及時通過身份識別登錄建材供應信息平臺,按照規定如實進行供應信息上報,一次未報供應信息的扣2分,如果2年內11次未申報供應信息,企業將可能進入北京市建材供應企業“黑名單”;四是因為企業信用評價分值是由計算機系統自動計算的,建材供應企業應定期登錄系統查看本企業的信用評價結果,對系統評價結果有異議的,要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復核申請,以免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問題五】:作為一個規模和供應量較大的建材生產供應企業,可能很容易因為一些疏忽而被扣分,文件是怎么考慮的?
鄭學忠:原則上,不論企業規模大小,供應量多少,都應該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供應合格的材料,申報供應信息,并對本企業合約代理商行為進行管束,因為疏忽被扣分,只能說企業管理還存在漏洞。但是為鼓勵企業向本市供應合格的、高質量產品,對供應量大的企業,在該文件試行期明確的計分積分規則中,適當考慮了大型建材生產供應企業訴求:
除設定企業經營業績排名加分1-10分外,扣分分值中設定了10分的比例調劑分,即:評價得分=基礎分+良好行為得分-不良行為積分-
10×(發現不良行為工程數)÷(供應本市工程總數)。比如:某企業在本市僅供應了一個工程,但在供應材料中發現了不良行為,則發生問題的幾率是100%,該企業被扣10分的比例調劑分;如果該企業供應了100個工程,只有1個工程發現問題,10分乘以1%,則該企業僅被扣0.1分的比例調劑分。也就是說,一個企業在本市供應材料,你出問題的幾率有多大,這在某種程度上體現出了企業在市場上的產品質量誠信度,而不是對大型企業的偏袒。
【問題六】:信用評價的結果如何應用?
鄭學忠:一是評價分數高于80分和低于60分的企業將在網上和招投標場所進行公示;二是逐步將信用評價結果與材料招投標掛鉤,在招標文件中設置一定的評標分數,具體辦法由招投標管理部門制定;三是對得分在80分以上的企業進行激勵,60分以下40分以上的企業進行約談、重點監控;四是實施通報直至清出市場,即當企業得分低于40分以及有嚴重違法違規情形的,則判定該企業出現了較嚴重的信用危機,市場行為信用評價結果為不合格,系統將自動進行報警,建材管理部門可按照《北京市建設工程材料使用監督管理若干規定》(京建法〔2007〕722號)文件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對企業予以通報,限制參與招投標,造成嚴重后果的,禁止參加本市建設工程材料投標。
【問題七】:為什么選擇預拌混凝土、建筑外窗、防水材料和塑料管材管件這四種材料作為首批試評對象?
鄭學忠:建材產品種類繁多,對建材供應企業開展市場行為信用評價在國內尚屬首次,文件的可操作性和系統程序的成熟度需要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納入試評范圍的品種選取了預拌混凝土、防水材料、建筑外窗、塑料管材管件,主要是考慮這四種產品抽檢合格率較高,行業協會建設比較成熟,具備一定管理基礎。評價的品種和企業范圍將待評價方法和系統程序成熟后,再逐步擴展。
【問題八】:影響北京市建材質量的主要矛盾是什么?
鄭學忠:建材質量問題,一方面是誠信問題,包括建筑材料生產供應和建筑材料采購使用雙方不誠信問題;另一方面是技術問題,包括產品技術落后、建筑材料選擇使用不當、標準不全或不統一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
針對誠信問題,對建筑材料生產和供應企業,政府應當建立建筑材料生產供應企業市場行為信用評價體系并實施差別化管理,對信用評價高的企業實施鼓勵政策,對信用評價低的企業采取重點監控、約談通報、限制參與招投標直至清出北京市場,并逐步實現與工商、質監、銀行等部門的企業和個人信用系統對接,逐步樹立誠信的市場環境,“以誠信保質量,以清出促誠信”;對建筑材料采購和使用相關企業,政府應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實施監督管理,并加大對建筑材料采購和使用過程中的不法行為打擊力度,結合對建設、施工、監理等企業的建設主體市場行為信用評價,實施差別化管理,堅持“誰使用誰負責”。
針對技術問題,一方面政府要根據建設工程需求,發布建筑材料技術公告、限制和淘汰落后產品目錄,鼓勵工程使用先進建筑材料,對部分特殊工程和特殊建筑材料實施有條件市場準入,以建設工程需求帶動建筑材料行業技術進步;另一方面發布建筑材料使用指南和組織編制新型建筑材料產品標準、施工驗收標準,糾正工程設計和施工過程中的建筑材料選用、施工工法等方面的誤區,指導設計施工單位正確選擇和使用建筑材料,提高工程質量。
【問題九】:對北京市建材使用管理主要有哪些方面的舉措?
鄭學忠:一是建材使用管理立法。目前《北京市建筑材料使用管理規定》(市政府令)已經列入2014年市政府立法調研工作計劃,立法主要明確建立建材使用管理技術導向機制、監督管理機制、信息公示機制;二是發布建材使用管理工作中長期規劃,明確今后一段時期建材使用管理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工作目標和重點工作任務;三是建立北京市建材使用管理信息化監控平臺,目前建材采購信息系統已經正常運行,建材供應系統于8月1日正式上線,至此,以建材采購信息和供應信息為基礎信息源,以工程開工信息、工程招投標信息、工程檢測信息、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信息、市建委執法平臺處罰處理信息、節能設計審查備案信息等為輔助數據源,北京市建筑節能與建筑材料使用信息化監控系統初步建立;四是逐步完善管理機制,近年來,先后發布了第六批限制禁止使用目錄、建材采購備案、施工現場材料管理、產業化部品評審、建材供應企業信用評價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對提升我市建材質量起到了較好的作用。
編輯: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