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來,西藏自治區山南地區大力發展非金屬礦山開采行業,在服務當地經濟的同時也給當地地質環境帶來了一定影響。為加強非金屬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合理開發利用非金屬礦產資源,2014年,山南地區國土資源局在西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的指導下,結合地區實際,制定下發了《山南地區非金屬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編制工作暫行規定》和《山南地區非金屬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管理暫行規定》。
近年來,西藏自治區山南地區大力發展非金屬礦山開采行業,在服務當地經濟的同時也給當地地質環境帶來了一定影響。為加強非金屬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合理開發利用非金屬礦產資源,2014年,山南地區國土資源局在西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的指導下,結合地區實際,制定下發了《山南地區非金屬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編制工作暫行規定》和《山南地區非金屬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管理暫行規定》,嚴格規范了全地區非金屬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工作的管理,扎實落實非金屬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責任,率先在該地區開展非金屬礦山方案編制工作和落實保證金制度。
截至目前,山南地區已開展了38個(采石場、砂石廠)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編制,并根據礦山地質環境恢復保證金計算依據和專家評定得出應繳保證金1402.7385萬元,現已實繳1266.5652萬元。
后期,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將在此基礎上繼續指導山南地區非金屬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工作,并在其它地(市)推廣山南地區的工作經驗,推進自治區非金屬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全區因礦產資源開采造成的地質環境破壞,促進非金屬礦產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
編輯: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