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提出,露天礦山開采及加工企業要切實實現散裝物料密閉運輸管理,杜絕超限超載、沿途撒漏造成揚塵二次污染。允許外來無密閉車輛運輸散裝粉性物料的,企業承擔連帶責任。同一家企業三次因未實施密閉運輸,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下達限期整改通知的,報所轄區縣人民政府批準實施停產治理;一年內兩次被停產治理的企業,由國土部門停換開采資質,予以關停取締。《通告》還指出,落實密閉運輸情況將列入大氣質量改善目標考核。
礦山在露天環境中開采,其產生的粉塵不僅污染空氣,還會影響周邊周末群眾的生活,也是砂石骨料行業一直飽受詬病的原因之一。淄博市生態建設工作小組此次從源頭治理,控制露天礦山開采及對加工企業散裝粉性物料密閉運輸實行源頭管理也為其他地區環境及礦山保護提供了可借鑒的參考,希望未來其他地區相關部門負責人能把控源頭,促進砂石骨料行業發展,共建綠色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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