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柳州市水利局專家審查通過了《柳州市融江(柳城縣段)河道采砂規劃報告》(以下簡稱《規劃》),明確柳城縣境內的融江河段近期內開采河砂控制總量、可采區、禁采區,規定在禁漁期等幾種情況下禁止采砂。
日前,柳州市水利局專家審查通過了《柳州市融江(柳城縣段)河道采砂規劃報告》(以下簡稱《規劃》),明確柳城縣境內的融江河段近期內開采河砂控制總量、可采區、禁采區,規定在禁漁期等幾種情況下禁止采砂。
據悉,柳城縣境內融江河段長70公里、龍江河段長15公里。近幾年,融江、龍江亂采濫挖河砂現象較為嚴重,直接影響河道行洪和通航安全。為此,柳城縣在嚴厲打擊非法采砂行為的同時,盡快劃定出臺河道禁采區。
這份河道采砂《規劃》,規劃期為2014-2018年,規劃范圍為柳城縣境內融江(下枧村至柳城大埔電站)45公里長河段。規劃河段內,水利部門劃分出了3個可采區,其他河段均為禁采區。規劃期內,采砂控制總量為92.63萬立方米,其中年度控制采砂總量19萬立方米。
《規劃》規定,當出現下列幾種情況之一時禁止采砂:一是,江河水位達到防洪警戒水位時;二是,采砂船進行采砂作業期間,預計會造成安全事故、產生河岸坍塌、河床嚴重沖刷、影響河岸河床穩定、危及行洪防洪及航運和其他水工程設施安全時;三是,規劃河段處于禁漁期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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