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陜西省環保廳發布消息稱,今后將對群眾舉報有價值的環境違法行為線索進行獎勵,舉報問題被查出結案后,舉報人最高可獲得1萬元獎勵。
環境執法7成案件來自公眾舉報
隨著公眾環保意識的增強,越來越多的環境違法行為轉移到夜間、偏遠地區或村莊深處,靠有限的環境執法人員,無法及時發現和管理這些環境違法行為。該省環保部門查處的環境案件,大致有7成是來自公眾的監督和舉報,僅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就受理了超過1.8萬件環境信訪投訴案件18187件,舉報大多集中在噪聲污染、小作坊臭氣、餐飲業油煙等方面。昨日發布的《陜西省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實施辦法(試行)》中明確,明年起,該省首次在省市縣三級共同嘗試,對舉報環境違法行為的人或單位給予獎勵。
違法行為“改完再犯”可反復舉報
公眾舉報的線索經環保部門查證屬實,并作出罰款處罰決定且結案后,可按舉報人提供線索的價值分為重大價值線索(I級)、較大價值線索(II級)、一般價值線索(III級)。
I級:舉報人及時提供線索,有效避免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為重大價值線索,獎勵舉報人罰金的5%,最高不超過10000元。
II級:及時提供舉報線索,有效避免較大突發環境事件、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為較大價值線索,獎勵舉報人罰金的4%,最高不超過8000元。
III級:符合獎勵范圍但不屬于重大或較大價值線索條件的均為一般價值線索,獎勵舉報人罰金的3%,最高不超過6000元。
舉報同一違法行為,根據舉報登記受理記錄,獎勵第一時間舉報人;聯合舉報,獎金由舉報人自行協商分配;被舉報的環境違法行為被查處且已結案,但排污單位再次涉嫌違法排污的,公眾可繼續舉報,經查證確屬環境違法行為的,可再次獲獎勵。
舉報十類環境違法行為可獲獎勵
1 擅自停運、閑置、拆除污染防治設施,超標排放污染物;
2 私設暗管或者利用雨水管道、槽車、滲坑、滲井等其他逃避監管的方式輸送、存貯、排放、傾倒污染物;
3 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放射性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廢物、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4 在飲用水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內從事污染水體行為;
5 建設項目未經環保部門批準,已開工建設或投產使用;
6 因環保問題已責令停產、關閉的企業擅自恢復生產;
7 在接受環境保護部門監管中弄虛作假或有謊報、瞞報行為;
8 發生環境污染事件未報告或未采取有效措施;
9 已安裝自動監控設備但不正常運行或弄虛作假;
10 省級環保部門公布的其他環境違法行為。
舉報方式
1 12369環保舉報熱線:各市環保舉報電話均為12369
2 來信: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樓省環境保護廳(郵編710006)或西安市西影路112號環保綜合大樓省環境保護執法局(郵編710054)
3 來訪:省環境保護執法局
4 網上投訴:陜西省環境保護廳網站首頁“網上投訴”欄目
5 陜西環保公眾監督互動平臺:微信號sxhbgzjd(“陜西環保公眾監督”的拼音首字母)
編輯: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