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江蘇在全國率先開展了綠色建筑立法、綠色建筑設計標準實施等工作,節能建筑和綠色建筑規模分別達到12.6億平方米及6056萬平方米,再創新高。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建設科技與工程建設標準化、勘察設計行業規模與質量水平等主要指標均處在全國前列,為新型城鎮化發展和美好城鄉建設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2014年,江蘇在全國率先開展了綠色建筑立法、綠色建筑設計標準實施等工作,節能建筑和綠色建筑規模分別達到12.6億平方米及6056萬平方米,再創新高。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建設科技與工程建設標準化、勘察設計行業規模與質量水平等主要指標均處在全國前列,為新型城鎮化發展和美好城鄉建設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早在2008年,江蘇就在全國率先設立了省級節能減排(建筑節能)專項引導資金(以下簡稱專項引導資金),專門用于鼓勵支持省內建筑節能、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和綠色建筑示范推廣。7年來,專項引導資金持續引領著該省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事業的發展,示范項目類型也逐年調整、豐富完善。
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黨組書記顧小平介紹,2010年前,專項引導資金主要設立了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和低能耗建筑、成熟技術推廣應用、建筑節能科技支撐等5種類型項目。“十二五”建筑節能專項規劃的發布,對建筑節能的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再生能源建筑進一步實現了規模化應用,綠色建筑也呈現普及化態勢。
顧小平說,2010年,專項引導資金從單個項目示范向區域集中示范拓展,創新開展了省級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示范區建設,并對建成使用的綠色建筑標識項目給予配套獎勵、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進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給予資金支持。2013年,江蘇全面推進綠色建筑行動,專項引導資金率先支持了綠色建筑示范市(區、縣)創建及綠色建筑和生態城區區域集成示范。2014年,在新建建筑全面推進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的基礎上,專項引導資金又增加了支持既有建筑改造示范區(市、縣)等新內容。
顧小平認為,專項引導資金設立的7年,深刻反映了江蘇在建筑節能領域工作范圍的不斷拓展和綠色建筑理念的不斷深化,各類示范項目經歷了從理論探索到實踐創新、從單體示范到區域示范再到城區全覆蓋的發展歷程。專項引導資金的設立,極大地推動了江蘇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的發展,全面帶動了社會的各項投入,從而規模化促進了綠色建筑新技術和新產品的應用,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明顯。
2008年 2014年間,江蘇共有628個項目獲得專項引導資金,共獲補助財政資金15.66億元。其中,綠色建筑區域類示范項目54項、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項目132項、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單體項目47項、既有建筑改造示范區(市、縣)2項、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項目45項、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和低能耗示范項目159項、成熟技術推廣應用項目86項、綠色建筑獎勵項目42項、建筑節能科技支撐項目60項。“目前,江蘇已形成了單體項目示范和區域化集成示范、單一技術示范和多種技術綜合示范的示范特色,點面結合,建成了一批優秀的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示范項目,為未來江蘇省乃至全國的綠色建筑、生態城區的發展提供了一種可復制、可操作的建設發展新模式。”顧小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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