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為配合地鐵5號線施工,“服役”僅5年多、耗資854萬的鄭州市黃河路文化路天橋,將徹底與市民說再見。“短命建筑”鄭州黃河路文化路天橋并非個例。不但造成社會財富的極大浪費,產生大量建筑垃圾污染環境,與中國可持續發展、低碳經濟相背離。諸多“短命建筑”到底刺痛了誰?
11月8日凌晨,鄭州市黃河路文化路天橋上,工人們正進行切割拆除作業。為配合地鐵5號線施工,“服役”僅5年多、耗資854萬的鄭州市黃河路文化路天橋,將徹底與市民說再見。市政部門稱橋體材料將回收利用。此事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短命建筑”鄭州黃河路文化路天橋并非個例。近年來,此類“短命建筑”在各地頻現。如“西湖第一高樓”僅僅使用了13年就被炸掉、廣州天河城西塔樓剛建四層就遭爆破、江蘇南京市湖南路地標性建筑圖書發行大廈在爭議中被爆破拆除。雖然發生地不同,但其背后暴露的問題卻是極為相似。“短命建筑”不但造成社會財富的極大浪費,產生大量建筑垃圾污染環境,與中國可持續發展、低碳經濟相背離。諸多“短命建筑”到底刺痛了誰?
“短命建筑”是厲行節儉之痛。據中國《民用建筑設計通則》規定,重要建筑和高層建筑主體結構確定的建筑耐久年限為100年以上,一般性建筑為50——100年。從歷來情況看,有的“短命建筑”并非質量差,而是還沒到達使用年限就被拆除,由此造成的損失令人觸目驚心,但至今為止,還沒有哪一個官員為“短命建筑”買單,為“短命建筑”的暗生提供了滋生的土壤。每一個“短命建筑”背后都隱藏著人力、物力、財力的巨大浪費,而浪費的不僅是政府的財政,更是納稅人的辛勤勞動,是原本應更多用在民生上的百姓福祉。
“短命建筑”是城市規劃之痛。按照規定,由政府參與投資建設的重大項目,都要進行信息公開、專家論證,并要讓人大進行充分審議。然而,我國部分城市規劃既缺乏整體設計和長遠規劃。出于規劃理念的不同,規劃是否“接地氣”等因素,城市在規劃的全局性、連貫性、可行性、合理性等方面出現偏差,導致“推到重來”頻現。規劃設計監管失位,主政者的武斷決策,為“短命建筑”埋下了伏筆。城市規劃缺乏預見性和政府盲目追求利益導致政策的不連續性是造成“短命建筑”的“罪魁禍首”。
“短命建筑”是政績觀、發展觀之痛。無論是規劃設計的弊病,還是對厲行節儉的違背,都敵不過地方“父母官”政績觀、發展觀的扭曲。在諸多“短命建筑”的背后,實則是少數領導干部“拍腦袋”的決策,是只為自己升遷牟利的惡念,是為創造個人政績而導致勞民傷財之舉頻現的功利。官員的政績觀、地方的發展觀如果不正,再可行的規劃也難以落實,再富饒的城市也最終難逃千金散盡的命運。
希望人們“痛定思痛”,政府抓住關鍵,轉變政績評價機制,強化問責機制;增強監管力度,提高規劃的透明度,擴大公眾參與決策,遏制拆建的隨意性,杜絕“短命建筑”的再次發生。
編輯: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