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邢臺市政府法制辦獲悉,為加強河道采砂管理,遏制非法采砂活動,保障防洪及涉河工程安全,邢臺市擬出臺《邢臺市河道采砂管理實施辦法》,現(xiàn)面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
該《辦法》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了邢臺市每年7月1日-8月15日為禁采期,并規(guī)定了禁采河道。針對非法采砂,不同采砂量有不同的處理規(guī)定:采砂量五十立方米以上二百立方米以下的,有違法所得的,處違法所得一點七倍以上二點四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無法計算的處七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款;采砂量二百立方米以上的,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二點四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無法計算的,處九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該征求意見稿明確河道采砂行為應當服從防汛安全管理和河道整治規(guī)劃,與防汛安全、河道整治、河道管理發(fā)生矛盾時,應當服從統(tǒng)一指揮和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河道所在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縱容、包庇河道采砂違法行為,對轄區(qū)內非法采砂監(jiān)管不力,造成河道采砂秩序混亂以及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對負有責任的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邢臺市人民政府法制辦表示,歡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討論研究,修改意見和建議可在2016年9月5日前通過書面(注明“規(guī)章反饋意見”字樣)或口頭等形式向市政府法制辦法規(guī)科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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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趙虹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