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記者從保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了解到,經保定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自2016年11月15日起至12月31日,啟動2016年冬季采暖期空氣質量保障超常應急措施。
工地停工,混凝土攪拌站全部停止生產
房屋建筑、房屋拆除、公路交通、園林綠化等施工工地全部停工(供暖、市以上重點項目及搶險、搶修工程除外);散體物料的裝卸、運輸停止作業,砂石料、渣土等散體物料進行有效覆蓋;裸露土地非冰凍期每天進行灑水抑塵,結冰期采用抑塵劑等其它措施抑塵。
混凝土攪拌站全部停止生產,場區內砂石料堆場必須覆蓋、場區地面及道路進行硬化、定時清掃灑水降塵。工業堆場強化揚塵治理措施。
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停止生產
涉排放VOCs(揮發性有機物)的企業或生產工序停工;水泥行業(含粉磨站)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實施錯峰生產;鑄造、氧化鋅、煤矸石磚、頁巖磚等涉煤企業或生產工序停止生產;熱電企業“以熱定電”限產運行,嚴格執行超低排放限值,最大限度削減燃煤污染排放;鋼鐵企業限產30%,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燜爐(停產);市主城區及各縣(市、區)建成區油漆、鐵藝、噴涂等涉氣加工作坊一律停業;小塑料、小熔煉、小礦山、小建材等散、亂、污土小企業一經發現,立即取締,移交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編輯:趙虹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