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建設對建筑材料的需求不斷增加,一方面采石、采砂大量消耗天然資源,破壞環境。另一方面大量稍加處理就能變廢為寶的建筑垃圾被棄置浪費、侵占土地、污染環境。如能將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則既能滿足建設需要又保護環境,助力城市綠色發展。
現狀
·近年來北京市建筑垃圾年新增量約為3500萬-4000萬噸,存量超過3億噸,絕大部分采用堆放、填埋方式處理。按照每萬噸建筑垃圾至少占用1畝土地計算,北京市每年光堆放新增建筑垃圾就要浪費三四千畝寶貴土地資源。
·建筑垃圾經過資源化處理后,每100萬噸建筑垃圾可變成88萬噸再生骨料、0.1萬噸廢金屬、2.8萬噸有機雜物、9.1萬噸渣土,可轉化為各類建筑再生材料,應用于房屋、道路、園林、市政設施、公共設施建設,最終利用率可達90%以上。
·北京市目前建筑垃圾資源化的比例不足5%,企業不足十家,實際處理量不過200萬噸。
北京市建筑垃圾利用現狀
近年來北京市建筑垃圾年新增量約為3500萬-4000萬噸,存量超過3億噸,絕大部分采用堆放、填埋方式處理。按照每萬噸建筑垃圾至少占用1畝土地計算,北京市每年光堆放新增建筑垃圾就要浪費三四千畝寶貴土地資源。還存在類似“深圳渣土滑坡事故”的重大安全隱患,同時污染土壤、水體和大氣,儼然已成城市公害。但是,建筑垃圾經過資源化處理后,每100萬噸建筑垃圾可變成88萬噸再生骨料、0.1萬噸廢金屬、2.8萬噸有機雜物、9.1萬噸渣土,可轉化為各類建筑再生材料,應用于房屋、道路、園林、市政設施、公共設施建設,最終利用率可達90%以上。
然而,北京市目前建筑垃圾資源化的比例不足5%,企業不足10家,實際處理量不過200萬噸。與歐盟國家90%左右的利用率相去甚遠,與2011年市政府《關于全面推進建筑垃圾綜合管理循環利用工作的意見》中提出的“到2012年全市建筑垃圾資源化率達到40%,2015年達到80%”的目標也相去甚遠。2016年市委市政府在《關于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水平的意見》中再次提出“到2020年基本實現原生垃圾零填埋”的目標。建筑垃圾資源化發展形勢緊迫,亟待提速。
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的困境
一是選址落地難。土地資源緊缺,單位面積上建筑垃圾資源化企業經濟效益低于其他高新技術產業,土地優先供給經濟效益更高的項目。市政府發布的《北京市2012年推進生活垃圾處理工作折子工程》中明確要求加快推進朝陽、海淀、豐臺、石景山、大興、昌平區6個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置試點項目建設,市政府發布的《北京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三年實施方案(2013-2015年)》中再次提出“十二五”期間建成石景山、大興、朝陽、海淀、豐臺區5個建筑垃圾資源化項目,但至今只有石景山首鋼項目和昌平區中國建筑垃圾資源化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的示范項目北京元泰達建筑廢棄物資源一體化工廠建成投產,大興項目啟動,其他項目仍在前期推進過程中。
二是企業吃不飽。由于建筑垃圾簡單填埋成本低,資源化處理企業面臨正規建筑垃圾填埋場的低價競爭和非法垃圾堆放填埋點的惡性競爭。建筑垃圾產生單位為節約垃圾處理費選擇填埋,導致企業無米下鍋,即便建成也無法維持生產。
三是產品銷不動、企業沒效益。一方面,再生建材宣傳力度小、市場認可度低,設計、施工等單位習慣用天然材料,即便再生材料售價比天然材料略低(目前天然砂石市價約38-40元/噸,再生骨料35元/噸)且質量合格,設計、施工單位也怕承擔風險,不愿設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天然材料使用的固有利益鏈條難以打破,且存在大量盜采砂石低價供應,進一步擠占再生材料的市場空間。另一方面,部分再生材料還存在技術不成熟、質量不穩定的缺陷。
四是優惠政策未落實。國家針對循環經濟企業的優惠扶持政策涉及資金補助、土地優惠、稅收減免、電力優先使用等層面,但目前北京市針對建筑垃圾處理企業的優惠政策還沒出臺具體的方案,僅有給予30%投資補助一項措施。五是配套措施滯后。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涉及到多個委辦局和區政府,由于北京市未出臺相關配套細則,無規可依,企業面臨營業執照無法辦理、深加工項目無法上馬等政策瓶頸,困難重重。
促進垃圾資源化利用的對策
一是合力打造建筑垃圾產業鏈。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涉及市規劃和國土委、發改委、財政局、工商局、城市管委、住建委、城管局、環保局、交通局、公安局、科委、園林局等多部門和區政府,只有通過市政府統籌,才能形成合力、排除阻力,真正打通產業鏈,實現建筑垃圾從傳統的產生-填埋-污染模式,向產生-資源化處理-再利用的循環利用模式轉變。
二是盡快推動優惠政策落地。鑒于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具備社會公益性質且利潤微薄,僅靠市場無形之手推動很難完成“到2020年基本實現原生垃圾零填埋”的目標。建議盡快參照國家針對循環經濟企業的優惠扶持政策,在土地優惠(如明確建筑垃圾資源化項目為城市配套項目,用地性質為公共基礎設施建筑用地)、資金補助、稅收減免、信貸支持、電力優先等層面出臺可操作的具體方案,促成已規劃多年的建筑垃圾資源化項目建成投產、形成產能。
三是源頭治理企業吃不飽的問題。由市政府統一規劃布局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置場所,實施分區域建筑垃圾處理特許經營。建立全市建筑垃圾管理統一平臺,從建筑垃圾生產源頭統一登記、收繳和結算建筑垃圾運輸費、處理費,實行專用賬戶管理。從源頭實施建筑垃圾分類,可資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統一送往資源化處置場,不可利用的渣土、開槽土送往填埋場所。同時大幅提高填埋價格、降低資源化處理價格,改變建筑垃圾產生單位逐利預期;嚴厲打擊非法填埋行為,取締非法填埋場,多措并舉減少填埋量。
四是大力推廣再生建材使用。住建部和工信部2015年已聯合發布《促進綠色建材生產和應用行動方案》,明確綠色建材在建筑中的使用比例。應盡快編制再生建材的技術導則、設計標準和施工與驗收規范,對產品進行認證并出臺推廣使用政策。如在同等條件下將再生建材納入政府采購網并推廣使用;明確要求在設計中優先采用再生建材,特別是在市政道路等政府投資的公共工程中強制使用;在招投標中對在工程中使用再生建材達到一定比例的投標單位,對其商務標或技術標進行加分;在綠色建筑評定和施工企業定級上加入使用再生建材的相關內容和考核條件;對于使用再生建材的建設和施工單位給予適當財政補貼;加大對再生建材的宣傳力度,普及再生建材有益無害、利國利民的知識,打消人們對再生建材的偏見。
通過多措并舉使建筑垃圾資源化形成產業鏈,確保建廠不愁地方、處置不愁原料、產品不愁銷路、使用不受歧視,實現建筑垃圾真正涅槃重生,為建設世界一流和諧宜居之都做出貢獻。
注:本文部分數據材料由中國建筑垃圾資源化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和首鋼環境產業有限公司支持提供。
編輯:趙虹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