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9-2014年砂石骨料的需求量、交易價格
(一)需求量(產量)
因砂石骨料是地方管理的建材產品,多年來,以鄉鎮企業和個體經營戶居多,企業規模小,分布較分散,企業和產品統計未納入正規,因而缺少系統的數據積累和分析。按照行業經驗數據,平均每消耗1噸水泥匹配6噸砂石骨料,預測2009-2013年砂石骨料產量如下表所示:
如表1所示為2009-2013年全國砂石骨料產量,由表可知,骨料產量總體是呈上升趨勢的。隨著基礎設施投資逐漸步出高潮,未來一段時期內砂石產品的需求量將趨于穩定,故預計2014年全國骨料產量約為156億噸。
圖1 歷年全國各區域砂石骨料產量柱形圖(單位:萬噸)
總體上看,各區域骨料產量呈遞增趨勢,且增速較為平穩。分區域來看,產量差距極為明顯,呈現東高西低的巨大差異。總產量最大的華東區域,在2013年達到了45億噸,占全國總產量的31%左右。而增量最大的中南地區,2013年相較于2009年增加13億噸,因此預計在2014年各區域依然呈現明顯增長態勢。
(二)骨料價格
1.影響骨料價格因素簡析
一方面,受建筑行業季節性施工影響,砂石骨料價格隨市場供求關系在一定范圍內浮動。1-3月份屬于價格低谷期,隨后逐步上升,至9-11月份為價格高峰期。另一方面,受市場供需關系、運輸方式等因素的影響,從區域來看,價格總體呈南高北低的差異,但不同區域仍有較大差異。經濟發展快,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等投資力度大的地區,市場需求量大,砂石骨料價格高;經濟發展稍慢,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等投資力度小,且離砂石礦山較近,則市場供大于求,價格較低。以2013年部分城市全年平均市場價格為例:
2008年全國砂石骨料平均市場價保守估算為35元/噸。從2009年起,受4萬億元經濟救市計劃影響,砂石骨料價格以小幅趨勢緩慢上升。2.骨料價格趨勢分析
圖2 2013年全國砂石價格走勢圖
如圖2所示,從2013年開始,受政府部門加強環保監控,對骨料行業大力整頓的影響,全國各區域不達標民營企業小礦點連續關停,骨料產品價格節節上揚。尤其10月份后,進一步全面關停不達標企業,砂子價格從年初的不足50元/噸(到位價,下同),到12月份時逼近90元/噸,而石子價格雖然增幅較緩,但也由年初均價56元/噸,到12月份時,超過80元/噸。
圖3 2014年全國上半年砂石價格走勢圖
(注:以上統計價格為平均到岸價格,離岸價格在此基礎上扣減5-10元/噸)
如圖3所示,2014年上半年,石子的價格基本趨于穩定,較2013年有較大幅度上漲;砂子的價格從一月份開始呈下降趨勢,雖然在3月份和5月份有輕微上升趨勢,但總體是呈現下降趨勢的。其中5-16mm骨料的均價維持在78元/噸,5-25mm骨料在80元/噸,砂子價格略低,在60元/噸左右浮動。
二、2009-2014年砂石骨料具體品種的需求結構
由于各地區骨料的巖性、品質、使用習慣等存在較大差異,國家對碎石(粗骨料)級配的規范較為寬泛。因此,各地在使用時一般因地制宜,注意應用范圍與級配調整,通過分析試驗使粗骨料顆粒配比達到最佳級配范圍,以符合實際市場需求為主。行業內一般認為,以混凝土C30為例,砂石骨料的需求結構如下:
三、2009-2014年砂石骨料生產量、銷售量、銷售價格
一般而言,砂石骨料的生產量與當年的銷售量基本持平。詳細銷售量及銷售價格見問題一。
四、大型砂石骨料生產的區域分布情況
足夠的市場需求是建設大型骨料工廠生產建設的首要條件。凡是具有大型的、持續的市場需求的區域均是大型砂石骨料生產的區域。國務院2010年印發的《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確定把環渤海、長三角和珠三角確定為有限發展區域,因而骨料需求相對較大。
其次要圍繞大市場尋找大型的、優質的礦山資源。從數據分析來看,全國單礦山實際平均生產規模僅約6萬噸/年,其中浙江省單礦山平均生產規模可達54萬噸/年,但大多數省份集中在3-10萬噸/年。
同時由于產品重量大、價值低,受運輸成本限制,公路長途運輸導致市場覆蓋范圍小,無法實現更大發展;而離水路較近的企業則可以實現在更大范圍內競爭,因此可以進行較大規模生產。傳統砂石行業主要在小區域內生產銷售,其競爭局限于小區域內。
北方大型砂石骨料基地的市場范圍較小,因而分布距離市場較近。以北京為例,砂石骨料基地一般分布于距離市場平均運輸半徑約100km的區域。南方大型砂石骨料基地具有水運優勢,因而市場范圍較大,一般分布以靠近港口、碼頭為主。以長江經濟帶為例,部分大企業已布局投產的情況如下圖所示:
圖4 長江經濟帶骨料線產能分布情況
注:全國各區域大型骨料企業骨料線分布圖見附錄
五、國家和浙江砂石骨料行業相關政策
(一)國家層面
行業政策著力點可以概括為“三化兩改一加強”。即“三化”——綠色化、集約化和規模化,傳統砂石生產以中小企業為主的粗放式的發展模式導致環境污染、資源浪費、管理混亂,長此以往將無以為繼,與十八大關于產業結構調整,環境友好、資源節約、社會和諧的可持續發展理念相背離。“兩改”:改小為大、改差為好,從整體上采取扶強扶優的策略,對于符合規定,發展較好的企業會進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對于考核不達標的企業會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將被迫淘汰退出。“一加強”:主要體現在對建設用砂石的質量把控上面,從質量體系指標到實際檢驗管理力度均有明顯加強。相關重點政策包括:
1. 關于機制砂石行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的研究報告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于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促進機制砂石行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要求,提出《關于機制砂石行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的研究報告》。主要內容包括:
(1)促進機制砂石供應能力持續增長。
(2)加大節能減排力度。
(3)推進產業結構調整。
(4)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
2.“建設用砂石”礦產采礦權準入條件(修訂稿)
為合理開發與有效保護建設用砂石資源,嚴格規范建設用砂石資源開采加工行為,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保護生態環境,保障安全生產,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由中國砂石協會研究制定,由國土資源部負責頒發制定了《“建設用砂石”礦產采礦權準入條件(修訂稿)》。該條件主要明確以下方面要求:
(1)新立建設用砂石礦采礦權首采區的勘查和設計要求;
(2)新建建設用砂石的礦山,應出具與開采規模相對應資質的設計研究院的可研報告;
(3)建設用砂石礦采礦權申請單位的條件和能力要求;
(4)礦山開采和開拓方式要求以及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相關要求;
(5)已取得建設用砂石采礦權的企業,應按準入條件規定通過資源開發整合、企業兼并重組等方式,三年內達到規定要求。未達到本規定要求的,應依法關閉。
3.長江采砂管理條例
為了加強長江河道采砂管理,維護長江河勢穩定,保障防洪和通航安全,制定本條例。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頒發制定了《長江采砂管理條例》,該條例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長江水利委員會應當加強對長江采砂的統一管理和監督檢查,并做好有關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
(2)國家對長江采砂實行統一規劃制度;
(3)長江采砂規劃應當充分考慮長江防洪安全和通航安全的要求,符合長江流域綜合規劃和長江防洪、河道整治以及航道整治等專業規劃;
(4)國家對長江采砂實行采砂許可制度;
(5)河道采砂許可證應當載明船主姓名(名稱)、船名、船號和開采的性質、種類、地點、時限以及作業方式、棄料處理方式、許可證的有效期限等有關事項和內容;
(6)為保障航道暢通和航行安全,采砂作業應當服從通航要求,并設立明顯標志;
(7) 從事長江采砂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發放河道采砂許可證的機關繳納長江河道砂石資源費;
(8) 長江水利委員會和沿江省、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年審批采砂總量不得超過規劃確定的年度采砂控制總量。
4.全國河道采砂收費管理辦法
為加強河道的整治和管理,合理采挖河道砂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由水利部、財政部、國家物價局制定《全國河道采砂收費管理辦法》,該辦法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河道采砂必須服從河道整治規劃。河道采砂實行許可證制度,按河道管理權限實行管理;
(2)采砂單位或個人必須提出河道采砂申請書,說明采砂范圍和作業方式,報經所在河道主管部門審批,在領取河道采砂許可證后方可開采;
(3)河道采砂必須繳納采砂管理費;
(4) 河道采砂管理費用于河道與提防工程的維修、工程設施的更新改造及管理單位的管理費;
(5)河道主管單位要加強財務及收費管理,建立健全財務制度,收好、管好、用好河道采砂管理費。
(二)浙江省層面
浙江省相繼出臺了關于砂石土礦準入、出讓、部門協調、審批登記、價款使用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一系列文件,已形成相對完善的制度體系。
1.浙江省省級綠色礦山創建管理暫行辦法
為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推進省級綠色礦山創建工作,實現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相協調,省國土資源廳和省環保局制定了《浙江省省級綠色礦山創建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綠色礦山創建工作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分級管理、穩步推進的原則;
(2)鼓勵、支持全省范圍內生產礦山企業參照浙江省省級綠色礦山考核指標,積極參與省級綠色礦山創建活動;
(3)綠色礦山按采礦許可證的發證權限實行逐級申報;
(4)礦山企業通過實施綠色礦山創建方案,經自查達到創建方案所確定的目標和考核指標后,可向省國土資源廳提出省級綠色礦山的驗收申請;
(5)被命名為省級綠色礦山的礦山企業,可享受鼓勵政策;
(6)省級綠色礦山的申報、考核驗收和復查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7)被命名的省級綠色礦山企業,如發生資產重組、企業分立或合并、變更名稱、隸屬關系發生變化等情況,礦山企業應及時向省國土資源廳提出變更申請。
2.浙江省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
為進一步做好浙江省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效率,促進礦山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浙江省礦山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實際,制定了《浙江省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該細則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實行企業申請、兩級發證、屬地監管的原則;
(2) 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指導、監督全省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并按照本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委托設區的市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實施部分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
(3)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對地下礦山、尾礦庫、年產100萬噸以上的露天礦山企業及獨立生產系統、省屬非煤礦礦山企業總部、中央管理企業所屬的非煤礦礦山等申領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受理、審查和發證;
(4)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從事爆破作業的,還應當提交《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
(5)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
(6)非煤礦山企業隱瞞有關重要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發證機關不予受理,該企業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3.浙江省國土資源廳關于推進凈采礦權出讓工作的指導意見
省、市兩級礦業權交易機構建立以來,各地積極探索、扎實推進凈采礦權出讓工作,總體上進展順利,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但是,也存在著對凈采礦權出讓思想認識不清、工作方法不當、推進力度不大等問題。為進一步推進凈采礦權出讓工作,經研究,浙江省國土資源廳提出《浙江省國土資源廳關于推進凈采礦權出讓工作的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
(1)進一步提高對凈采礦權出讓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2)進一步明確凈采礦權出讓工作要求;
(3)進一步完善凈采礦權出讓工作制度;
(4)切實加強凈采礦權出讓的組織實施工作。
4.關于做好砂石土礦產開發管理與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通知
為提升浙江省砂石土礦山開發利用和安全生產水平,促進礦產資源開發與安全生產協調發展,浙江省國土資源廳下發《浙江省國土資源廳、浙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砂石土礦產開發管理與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通知》,主要內容包括:
(1)明確砂石土類礦產范圍;
(2)加強部門聯合選址;
(3)合理劃定礦區范圍;
(4)嚴格規范管理。
六、浙江省行業龍頭五家行業重點企業分析
近年來,浙江省通過提高進入門檻、整頓關停中小型礦山等行政手段和企業的市場化運作等方式,使得本省礦業結構趨向大型化。2008年,全省大中型礦山比例由2000年的3.5%提高到45.5 %,礦山平均生產規模比2000年提高了4 倍多,形成了一批年礦石產量達到100萬噸以上的大型礦山,無論在資源開發還是生態環境保護方面都給全國的砂石企業起到了一定的帶頭作用。如下圖所示,為浙江省大型砂石企業的分布情況。
圖5 浙江省大型砂石企業分布情況
下面重點分析浙江省五家龍頭企業:
(一)浙江金鑫集團
浙江金鑫集團在全國擁有有色及建筑石料礦山10余家,分布在浙江(富陽、淳安、舟山)、陜西、四川等地。舟山小衢山島項目是浙江金鑫集團于2011年9月在浙江省國土資源廳以4.12億元競得,礦區砂石料儲備量為2.216億噸。2013年12月,舟山小衢山島礦山開采項目順利投產,項目設計5000噸級碼頭泊位6座,生產線3條,實現年產砂石骨料超過2000萬噸,是迄今為止全國最大的砂石料礦。開采的礦石產品主要供應國內城市高層混凝土建筑和沿海大型填海造地項目,以及臺灣、日本等東南亞市場,前景廣闊。
(二)浙江日昌升礦業有限公司
浙江日昌升礦業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骨料生產企業,下轄浙江日昌升建材有限公司、富陽宏升建材有限公司、富陽順林建材有限公司、浙江順林巖土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春江礦業有限公司。目前擁有4座礦山,資源儲量3億噸,已成為全國骨料行業的龍頭企業。一期生產線于2007年6月建成投產,項目依托地方資源和區域優勢,形成年產高質量混凝土骨料700萬噸產能。現經二期的二、三線技改和擴容后,年產能超過2000萬噸。
(三)湖州新開元碎石有限公司
湖州新開元碎石有限公司由上海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建成。公司采礦區資源豐富,儲量達2.2億噸;碎石、篩分、沖洗、輸送等生產過程全部采用自動化控制,石料品質優良,是高強、高性能混凝土生產、高等級公路水穩基層路面及高標號管樁的理想材料,被廣泛應用于各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公司生產規模年產達500多萬噸,是華東地區規模較大、設備及工藝技術最先進、最環保的大型建筑石礦。是首批“省、市級綠色礦山、國家級綠色礦山試點企業”,于2011年被省國土局、環保廳評定為“綠色礦山”。
(四)麗水程翔礦業有限公司
麗水程翔礦業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9年10月的新興公司,生產基地位于麗水市蓮都區太平鄉太平村,公司于2009年10月19日建設成目前國內最大的年產300萬噸以花崗巖為原料生產高標號混凝土骨料的現代化特大型機制砂制造企業。公司生產的產品主要是0-5㎜人工砂、5-13㎜和13-31.5㎜建筑用石,以及部分石粉。
(五)湖州鹿山塢礦業有限公司
湖州鹿山塢礦業有限公司座落于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妙西鎮鹿山塢,始建于2000年,是一家露天開采、加工、銷售的民營中小型建筑石料礦山企業,年生產加工能力200萬噸。區內建筑石料資源豐富、礦石質量上佳,為華東地區建筑石料主要生產供應基地之一。公司目前主要生產高速公路路面用專用集料、高速鐵路箱梁用專用骨料、建筑高標號混凝土專用碎石、建筑用可替代天然黃砂的機制砂等。公司曾參與建設的乍嘉蘇高速公路工程,于2004年評為國家建筑行業最高榮譽——“魯班獎”。從2005年開始,公司堅持以綠色礦山建設為龍頭,先后榮獲湖州市首家市級綠色礦山企業、浙江省首批十家省級綠色礦山之一、首批37家國家級綠色礦山試點單位之一稱號。
七、未來供給與需求情況預測
2013年全國砂石需求量已超過140億噸,銷售收入達到5000億元。未來5年,中國經濟將經歷趨勢性增速放緩,但隨著京津冀一體化、長江經濟帶、新絲綢之路經濟帶等概念的提出,以城鎮化和基礎設施建設為主的固定資產投資仍將維持較高增速。預計到2018年砂石需求量將超過200億噸,且隨著價格持續攀升,銷售收入可達10000億元,市場空間巨大。
近年來,由于砂石骨料在工程基建方面的巨大的剛性需求,決定了砂石的不可或缺,砂石作為一顆市場的新星正漸漸升起,產生了巨大的經濟效益。同時,非法開采現象日益嚴重,為了打擊非法采挖河砂和開采礦山的行為,保護環境和維持生態平衡,我國相繼出臺了一些政策和法律法規,對天然砂石資源實施限采、禁采政策,對礦山實行采礦權的規范化監督管理、推進綠色礦山建設、整合中小型礦山企業等以加強對砂石資源的管理與保護。各地政府也對砂石資源的開采進行了大規模的整頓。
對砂石逐漸重視的不僅僅政府,一些企業也對其產生了濃厚的興趣。這些企業大多以大型水泥企業(水泥企業砂石骨料事業部或砂石骨料子公司)為主,大型砂石骨料企業為輔。現在,水泥行業面臨產能過剩、能效低、污染嚴重等問題迫使其尋求破解之道——調整戰略思路,積極轉變發展方式,確立新的發展模式增加利潤點,轉型升級砂石骨料生產,確定“水泥——砂石骨料——混凝土”為一體的發展模式。因此,水泥企業進入砂石骨料行業對水泥企業發展有極大的拓展空間。據業內估算,混凝土行業正以約90億噸/年的速度消耗砂石骨料。砂石成為所有產品中比重最大的產品,無疑成為企業搶占的又一個“市場蛋糕”。雖然我國砂石行業仍然存在諸多問題,但是在不久的將來,砂石行業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將朝著積極健康的方向發展。
附錄:全國各區域大型骨料企業骨料線分布圖
編輯:趙虹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