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烏魯木齊市政府發布《關于切實做好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的通知》,表示該市入春以來的大氣污染以揚塵污染為主。
環保部西北督察中心、自治區環保廳先后兩次全面督察明確指出,烏魯木齊市工地、采砂場、煤礦普遍存在防塵抑塵措施不到位,生態修復不到位、小作坊林立等問題。
《通知》布置了整治任務,其中: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51個非法采礦點、58個碎石料加工企業和28家煤礦關停、清場工作,對裸露地面實施全覆蓋;
2017年6月底前,完成1600輛散裝物料運輸車輛密閉升級改造,安裝GPS;
完成混凝土攪拌站關停搬遷工作,保留并就地改造和新建的混凝土攪拌站廠區達到綠色生產要求。
2017年6月底前,對轄區內工藝差、環保設施不足、超標排放嚴重的小型企業進行清查,無環保手續的立即關停,不達標的停產限期整改。
此外,《通知》還要求加強堆場、施工工地、道路等揚塵管理,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嚴格問責貫徹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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