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運輸部表示將全面清理規范交通運輸領域各類行政處罰、行政檢查和渉企收費,堅決斬斷“向企業亂伸的手”,持續為企業降本減負。
交通部法制司副司長王海峰在交通部專題新聞發布會上介紹稱,此次清理規范的范圍包括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所屬管理機構在行駛公路路政、道路運政、航道管理、港口管理、水路運政、海事管理、工程質量監督、安全管理等職責過程和組織社團活動過程中,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實施行政處罰、行政檢查和渉企收費。
據了解,此次清理的重點放在對實施行政處罰、行政檢查、渉企收費職權的治理上,重點清理:
無法律、法規、規章依據,設定、實施處罰、檢查;
違反法定程序實施行政處罰;
無法定授權、委托或超越處罰權限、檢查范圍實施處罰、檢查;
不按照法定種類和幅度實施處罰;
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行政處罰委托其他組織行使;
下達或變相下達罰沒指標;
不嚴格執行罰款收繳分離規定;
罰款、沒收財物不使用行政部門監制的罰款收據;
將罰款截留、挪用、私分或變相私分;
違反規定,隨意攔截行駛中的車輛或截停在航船舶登臨檢查;
檢查與監管活動無關的場所和物品;
沒有納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目錄的收費,或擅自提高標準收費;
沒有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定價權限的收費;
所屬單位利用行政權利收費;
行業協會、商會利用主管單位影響強制入會,利用行業影響以評比表彰、評審達標等方式違規收費等問題。
交通部公布了部機關和部直屬系統行政處罰和行政檢查事項清單,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于9月30日前公布地方交通運輸部門行政處罰和行政檢查事項清單。同時,加強對清單的監督管理,建立清單動態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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