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湖南省水利廳出臺文件《全面禁止在自然保護區范圍內進行河道采砂活動》,對自然保護區范圍內河道采砂將全面清查現狀,全面調整采砂規劃,全面禁止采砂行為,全面建立監管聯動機制。
8月1日,湖南省水利廳召開廳長辦公會,傳達學習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湖南省情況反饋會議精神,專題研究部署督察組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工作。湖南省水利廳黨組書記、廳長詹曉安將督察組反饋意見報告中涉水問題進行了全面通報。
會議研究決定,對洞庭湖自然保護區內以及張家界大鯢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水域范圍內的河道采砂、小水電項目活動,在前期已全面暫停的基礎上,繼續加強監管力度;對反饋意見中的涉水違規問題進行全面清查、逐一剖析、全面整改,做到舉一反三;對專項規劃、行政審批、行政執法等領域的工作進行全面梳理,進一步進行合法性復審,建立有針對性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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