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泰安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會議召開,安排部署河砂禁采期的監管工作,河道采砂禁采期延長至12月31日。
泰安市委副書記張濤指出,全市河砂大規模開采已近20年,目前已瀕臨枯竭。各級各部門要堅決打贏河砂禁采這場硬仗。今年泰安市河道采砂禁采期由7月1日至9月30日,延長為7月1日至12月31日。
據了解,禁采期內,全市境內所有河道(水庫)管理范圍內禁止一切形式的采(運、儲)砂活動,現有的禁采、禁運、禁售設施及警示標牌在禁采期內不得拆除。
所有采砂機具必須全部撤離至安全區域,保障河道工程安全、行洪安全。
在規定禁采區、禁采期內采砂的,由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可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凡舉報河道違法采砂行為的,一經查實,按照《泰安市河道違法采砂舉報處置和獎勵辦法》給予 200 — 10000 元的獎勵。
泰安市河道違法采砂監督舉報電話為:
泰安市河道管理局:6183626;
泰山區河道管理局:8258019;
岱岳區河道管理局:8568735;
新泰市河道管理局:7055216;
肥城市河道管理局:3793818;
寧陽縣河道管理局:6345096;
東平縣河道管理局:2830598;
泰安高新區農工辦:8938012;
泰山景區管委會辦公室:536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