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國土資源系統于2017年6月至9月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煤矸石、采石場、磚瓦窯礦山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規范全市煤矸石、采石場、磚瓦窯礦山采礦行為。
根據《吉安市開展煤矸石、采石場、磚瓦窯礦山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對全市現有持證的采石場、煤矸石、磚瓦窯礦山進行清理處置。
對處于主要交通干道沿線可視范圍、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水源地保護區、生態紅線保護區等禁采區范圍內且資源儲量接近枯竭的礦山,以及在市中心城區、各縣域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取粘土制磚的磚瓦窯,到期后不予辦理延續登記手續,報經當地政府批準關閉后注銷采礦許可證;
對處于主要交通干道沿線可視范圍、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水源地保護區、生態紅線保護區等禁采區范圍內尚有可供開采資源的礦山,不再辦理轉讓或擴界擴深手續,并采取行政、法律、市場等綜合手段逐步清理退出;
對不符合環保、安全、水保、林業等規定的礦山企業,在一定期限內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由相關部門報經當地政府批準關閉后,注銷采礦許可證。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分排查摸底、集中整治、清理規范三個階段,嚴厲打擊無證開采、超深越界開采等非法采礦行為,堅決關閉、清理、規范一批濫挖亂采礦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