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洛陽市正式印發《洛陽市加強建筑垃圾管理促進資源化利用及產業化發展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今后將加強對建筑垃圾的管控。年底前,各縣(市)及城區建筑垃圾消納場將建成并實現達標運行、規范管理,有效促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產業化發展。
今后,建筑垃圾的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工作將實行特許經營。城市管理部門將依據建筑垃圾產生量、消納或資源化利用的要求,采用招投標方式授予建筑垃圾運輸企業、消納或資源化利用企業特許經營權。
1 依托“互聯網+”打造
建筑垃圾監控平臺
在建筑垃圾管控方面,洛陽市將依托“互聯網+”技術,打造大數據監管平臺,實現對建筑垃圾排放、運輸、消納等各環節的閉合式全過程監管。
同時,將加強建筑工地的源頭管理,對建筑垃圾清運實施“三不出場”制度:車身及輪胎不沖洗干凈不得出場,手續不齊全、衛星定位等監控設施不能正常使用不得出場,車輛沒有100%封閉不得出場。
今后,未落實“三不出場”規定的,建設工程項目一律不得開工或停工整改,整改到位后,須通過監管部門核查并出具書面意見方可開工或復工。如果建筑施工單位、運輸單位和駕駛人員違反建筑垃圾運輸管理規定,將由相關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方案》還提出,洛陽市將推行垃圾分類集運處置。建筑垃圾要按工程棄土、可回收金屬、可回收物料、混凝土和磚瓦等類別區分放置,積極推進建筑垃圾分類集運,嚴禁將生活垃圾、危險廢物與建筑垃圾混合處置。
2 排放、運輸、消納環節實行核準管理
《方案》提出,洛陽市將建立建筑垃圾排放、運輸、消納等環節的核準管理制度,加強對建筑垃圾的系統管控。
■規范排放處置核準
按照《方案》,產生建筑垃圾的建設項目,要辦理建筑垃圾排放、處置核準手續。其中,施工許可前需要處置建筑垃圾的,由建設項目單位負責申請辦理;施工許可后需要處置建筑垃圾的,由施工單位負責申請辦理;轄區政府組織實施的棚戶區、舊城改造項目征遷產生的建筑垃圾,由其項目實施機構負責申請辦理;其他建(構)筑物拆除、裝飾裝修項目由產權人負責申請辦理。
■強化運輸處置核準
今后,建筑垃圾的運輸,將全面實行公司化管理,由經批準的運輸企業負責清運。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必須加裝密閉設施,實施密閉運輸,加裝北斗衛星定位系統、行車記錄儀等監控設施,做到“道路運輸證、建筑垃圾排放許可證、行駛證和駕駛證、通行證”等五證齊全。
■完善消納處置核準
設置建筑垃圾消納場、建設工程回填或置換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儲運和綜合利用、進行建筑垃圾消納處置,均應到城市管理部門辦理建筑垃圾消納處置核準手續。核準后,建筑垃圾消納場不能無故關閉或拒絕建筑垃圾進場,遇到重大事件確需關閉的,應及時報告城市管理部門,并采取應急措施,確保進場的所有建筑垃圾得到無害化處置。
3 建筑垃圾再生產品將優先使用
按照《方案》,洛陽市將加快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選址和建設,今年,洛陽市有關部門將在符合環境保護、文物保護、安全生產、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有關規定的情況下,合理規劃布局建筑垃圾消納場,加快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
市垃圾處理主管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后將重點利用溝壑、洼地,采取填埋造地的方式,設置工程棄土類建筑垃圾消納場;具備條件的建筑垃圾消納場或填平、壓實后封場的消納場,可設置建筑垃圾儲運場。此外,還將鼓勵依托建筑垃圾消納場建設資源化利用設施、新型建筑材料產業化專業園區。
建筑垃圾再生產品,將享受優先利用權。該負責人表示,洛陽市將把建筑垃圾再生產品列入綠色建材目錄、政府采購目錄,今后在城市道路、河道、公園、廣場等市政工程中優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同時,在滿足公路設計規范的前提下,優先將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用于公路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