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制定下發了通知,要求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要嚴厲打擊違法開采行為,對未按照規定擅自開工建設、投入生產的非煤礦山企業,要責令停止建設或者停業整頓。
《通知》要求,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著力整治違法違規建設和生產行為,對未按照規定擅自開工建設、投入生產的非煤礦山企業,要責令停止建設或者停業整頓;
要嚴厲打擊違法開采行為,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加大對盜采、超層越界開采、以采代探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
對習慣性違章、盲從性違章等行為要依規依紀嚴肅查處,對導致事故隱患和事故發生的嚴厲追究責任;采取措施加快對尾礦庫和采空區事故隱患治理,加大保護生命工程實施力度,確保施工質量。
《通知》特別強調,非煤礦山企業要著力整治六類事故隱患,嚴格防范地下礦山中毒窒息事故、火災事故、透水事故、墜罐跑車事故、冒頂片幫事故和露天礦山及排土場邊坡坍塌事故。
《通知》指出,各地區和有關中央企業要強化對重點區域、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深入排查隱患,確保各項整治措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