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0日起,全面禁止砂石運輸船舶進入鎮江行政水域進行水上過駁作業,全面停止水上過駁作業,沒有緩沖期。
日前,鎮江市發布《關于開展長江鎮江行政水域水上過駁專項整治的通告》,9月20日起,長江鎮江段水域全面開展水上過駁專項整治,預計2020年底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全面取締,無證浮吊全部清退。
主要措施:
1、符合進入臨時水上過駁作業區條件的浮吊,需按照省定的準入技術條件和配置要求,規范后進入高資錨地和二墩港水上臨時過駁區域作業。
2、不符合進入水上過駁臨時作業區條件的浮吊船舶,須在2017年9月30日前駛離鎮江水域或進廠自行拆解。
這是繼上海浮吊過駁整治行動后,江蘇省開展長江水上過駁整治的一部分,此前南京市、泰州市等已經出臺了相關整治措施。根據江蘇省統一規劃,今年12月底前將完成水上臨時過駁市場規范化建設;2020年底前全面取締長江江蘇段水上過駁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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