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創新農村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機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創新農村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機制,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步伐,這對建筑業來講無疑是重大利好。
農村基礎設施市場空間巨大
《意見》指出,農村基礎設施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是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撐。近年來,我國農村道路、供水、污水垃圾處理、供電和電信等基礎設施建設步伐不斷加快,生產生活條件逐步改善,但由于歷史欠賬較多、資金投入不足、融資渠道不暢等原因,農村基礎設施總體上仍比較薄弱,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
40%的建制村沒有垃圾收集處理設施,78%的建制村未建設污水處理設施,40%的畜禽養殖廢棄物未得到資源化利用或無害化處理……這是我國農村基礎設施的現狀。
據有關部門測算,在“十三五”時期,僅供水、道路、電力、通信等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就需要3.4萬億元。另有機構測算,未來農村環保市場有待釋放。估算每個村的環境治理需要200萬—500萬元,全國有60多萬個行政村,按80%的治理面,需要投入超過萬億。
為此,近日環保部和財政部發布《全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十三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提出到2020年,新增完成環境綜合整治的建制村13萬個,累計達到全國建制村總數的三分之一以上。
對建筑企業和環保企業來講,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是一片“藍海”。此次進一步加強政策扶持力度,對建筑企業來講無疑是如虎添翼。
PPP模式走進農村基礎設施領域
剛剛發布的中央1號文件在農村金融方面提出了很多撬動資金的機制和辦法,其中之一便是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也就是PPP。
今年以來,各地區采用PPP模式建設農村基礎項目的中標信息接連不斷。近日,福建省制定出臺管理辦法,明確要求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和生活垃圾處理兩個領域的新建項目須應用PPP模式。
《意見》指出,支持各地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引導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基礎設施領域。鼓勵按照“公益性項目、市場化運作”理念,大力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創新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模式。支持地方政府將農村基礎設施項目整體打包,提高收益能力,并建立運營補償機制,保障社會資本獲得合理投資回報。對農村基礎設施項目在用電、用地等方面優先保障。
上述《規劃》也提出,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形式,推動市場主體加大對農村生活垃圾、污水收集處理等設施建設和運行維護的投入。引入競爭機制和以效付費制度,合理確定建設成本和運行維護價格。
隨著國家各種利好政策的頒布,農業PPP投資將迎來重大機遇,也將進一步助推鄉村旅游和特色小鎮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