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砂石骨料網記者發現,福建省住建廳今年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預拌混凝土管理的通知》,要求福建全省分批分區域禁止預拌砼企業使用河砂生產預拌混凝土。
2014年4月,福建省印發《關于在全省推廣應用機制砂的通知》,明確推廣應用機制砂,要求固定資產年投資在100億元以上的市縣,至少建成投產1個年生產能力50萬立方米以上的機制砂生產企業。
目前,福建省已有機制砂生產企業30多家,主要分布福州、龍巖、泉州、漳州、三明、南平等地,還有部分項目正在建設中。
據中國砂石骨料網了解,目前福建省機制砂使用已經較為普遍,該省可能是目前國內唯一具有禁止使用河砂生產預拌混凝土條件的省份,這一動作或將為機制砂推廣帶來利好。
分批分區域禁止使用河砂生產預拌混凝土安排表
一、第一批(2018年1月1日起禁止)
1、福州:鼓樓區、晉安區、臺江區、倉山區、馬尾區、瑯岐經濟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閩侯縣;
2、平潭實驗區:全區;
3、莆田:全市;
4、泉州:鯉城區、豐澤區、晉江市;
5、廈門:全市;
6、漳州:薌城區、龍文區、高新區;
7、寧德:蕉城區、東僑開發區。
二、第二批(2019年1月1日起禁止)
1、福州:福清市、長樂市、連江縣、羅源縣;
2、泉州:臺投區、洛江區、泉港區、石獅市、南安市、惠安縣;
3、漳州:臺投區、龍海市、漳浦縣、東山縣;
4、寧德:福鼎市、霞浦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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