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駱馬湖全面禁采的政策依據是什么?
答:2015年8月4日,水利部、國土資源部、交通運輸部、江蘇省人民政府、山東省人民政府聯合發布《關于在南水北調東線輸水干線洪澤湖駱馬湖至南四湖段全面禁止采砂活動的通知》,明確“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在洪澤湖、駱馬湖、南四湖、中運河、韓莊運河全面禁采砂石”。
2.打擊駱馬湖水域非法采砂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答:打擊非法采砂行為涉及的法律較多,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
3.駱馬湖為什么要全面禁止采砂?
答:采砂直接影響駱馬湖河勢穩定,影響防洪、航運、供水和生態安全,特別是嚴重危害南水北調東線和宿遷、徐州兩市城鄉居民飲用水安全,從國家到地方、社會各界以及廣大人民群眾已經對駱馬湖全面禁采形成一致共識。2016年,中央環保督導組在江蘇督導檢查時,認為駱馬湖非法采砂已突破生態保護紅線,責令江蘇要抓好整改工作。
4.駱馬湖禁采有期限嗎?
答:當前,駱馬湖禁采是落實上級部署要求,踐行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工作理念,推進生態經濟示范區建設的重要任務,必須堅持“全面禁、禁全面,徹底禁、禁徹底”,沒有解禁期限。
5.駱馬湖采砂對城鄉居民飲水造成什么危害?
答:采砂嚴重破壞湖底長期形成的水生植物和生物鏈,吞噬湖區蘆葦濕地和湖中島嶼,直接將淺水型湖泊變為深水型湖泊,對駱馬湖造成巨大的生態災難。近2萬名采砂從業人員在湖區生產、生活,產生的大量垃圾直接進入湖區,嚴重污染水體。采砂破壞湖底結構,導致水中總磷、總氮升高,水中超標的氟化物和船只漏灑油污,自來水廠難以處理。
6.采砂從業人員應如何認識禁采政策?
答:駱馬湖全面禁采上級有要求,媒體有呼聲,群眾有意見,現實有需要。恢復和保護好駱馬湖是沿湖地區廣大人民群眾健康生存的需要,可持續發展的需要,更是造福子孫后代的需要。駱馬湖全面禁采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廣大采砂運砂從業人員應切實認清形勢,順勢而為,及早轉產轉業,重新謀劃職業。
7.駱馬湖采砂是犯罪行為嗎?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3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未經許可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采砂,以非法采礦罪定罪處罰,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8.哪些機關可以查處駱馬湖非法采砂行為?
答:目前,我市由市全面整治駱馬湖非法采砂工作指揮部,采取多部門聯合執法的形式,組織開展駱馬湖全面禁采工作。市、區和沿湖鄉鎮政府是駱馬湖禁采工作的責任主體,對禁采工作負總責。水利部門負責湖面巡查和依法處罰;交通運輸部門負責采運砂船舶和船閘、航道等交通設施的管理;公安機關負責依法嚴打違法犯罪行為;淮河水利委員會及沂沭水利管理局負責指導、監督和協調。
9.駱馬湖內采砂、運砂機具和船只怎么處理?
答:在駱馬湖宿遷水域的大泵船、地炮船以及各類篩洗及轉運涉砂船只,必須在2017年7月1日前,自行拆除機具、拆解船只或移至合法采砂水域。否則,交通海事部門將依法查扣并強制拆除機具、拆解船只。
10.采砂船主債務負擔怎么辦?
答:采砂船主自身的借貸行為屬于個人商業行為、市場行為,風險自己控制,責任自己承擔,負擔自行解決。對于債務負擔較重的船民,生活困難符合低保條件的,按規定程序可申請納入城鄉低保予以救濟保障。
11.政府對轉產船主有哪些幫扶措施?
答:對主動拆除采砂機具、拆解采砂船只的船主,地方政府將根據現有政策,在產業引導資金支持、創業扶持以及就業培訓、民政救助上給予必要的幫助和幫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