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日,《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將開始實施,計劃從源頭控制運輸車超限運輸。
超限車禁止出場
《條例》規定,禁止生產、銷售拼裝或者擅自改裝的貨運車輛;砂石、礦石、煤炭、鋼材、水泥、商品車集散地以及貨運站等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應當在貨物裝運場(站)安裝符合標準的超限檢測設備,對出場(站)貨運車輛進行檢測并建立貨物裝載臺賬,防止超限貨運車輛出場(站)。
從事貨物裝載活動的經營者不得超限裝載貨物,不得為無號牌或者無車輛行駛證、營運證的貨運車輛裝載貨物。貨運經營者指使、強令貨運車輛駕駛人違法超限運輸貨物,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據悉該法規自今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