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調整湖南省砂石資源稅適用稅率的批復,同意湖南省調整砂石資源稅適用稅率:
砂石銷售價格低于每立方米85元的,資源稅適用稅率為每立方米2元;
砂石銷售價格在每立方米85元至140元之間的,資源稅適用稅率為每立方米3元;
砂石銷售價格超過每立方米140元的,資源稅適用稅率為每立方米4元。
上述政策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而據中國砂石骨料網了解,在2016年推進資源稅改革后公布的《湖南省資源稅稅目稅率表》中,砂石項目對原礦征收每立方米1元的資源稅。
根據最新調整的稅率,砂石資源稅適用稅率至少為每立方米2元,并隨砂石價格上漲而增至3元、4元/立方米,較16年公布的適用稅率有所上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