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碼頭管理中心發布《關于開展治理違規海砂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各碼頭裝卸海砂時應索要證明海砂合法來源、去向的合同、采砂許可證和海域使用許可文件等證明材料。
海砂樓
《通知》要求:
各有關港口經營人應加強砂石裝卸、倉儲管理,對停靠碼頭的運砂船舶進行排查,不裝卸、倉儲違規海砂。
合規海砂從碼頭裝卸,貨主至少需向港口經營人提供證明海砂合法來源的合同、采砂許可證和海域使用許可文件等證明材料后碼頭方可提供卸船服務;
貨主向港口經營人提供證明海砂合法去向的合同后,碼頭方可提供裝船、裝車服務;
各監督站組織開展對有關港口經營人裝卸、倉儲砂石情況的檢查,發現裝卸、倉儲違規海砂的,及時報告,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