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經信委、發改委、公安廳、國土廳 、環保廳、水利廳、林業廳、安監局等多部門聯合發布《安徽省鐵礦等十四個礦種采選行業準入標準》,其中建筑石料礦在列。
中國砂石骨料網整理安徽省砂石礦山相關準入標準如下:
建設布局
1. 新建建筑石料、水泥用灰巖、白云巖礦采礦、選礦、礦石加工及尾礦庫項目,必須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行業發展規劃和準入標準要求,符合礦產資源管理、規劃選址、項目用地、環境影響評價、安全評價、水土保持、水資源綜合利用、綠色礦山建設等方面的要求,開發國家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特別規定。
2. 禁止在國家和省規定的禁采區內新建礦山;嚴格限制在國家和省規定的限采區新建礦山。
3. 禁止違反礦產資源規劃,將中型以上規模的獨立礦體分散零星開采。
建設規模
1. 新建礦山采礦項目最低建設規模:
建筑石料礦:100萬噸/年。在偏遠山區或資源儲量受限制的地區,根據當地實際建設需要,經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批準,最低建設規模可放寬至50萬噸/年。
水泥用灰巖礦:100萬噸/年。
2. 新建礦山采礦項目服務年限:
新建鎢、銻和金礦礦山,設計服務年限5年以上(含本數);新建其他礦種礦山設計服務年限10年以上(含本數)。
3. 新建選礦、礦石加工項目規模要求:
新建鉬、方解石、建筑石料、玻璃用硅質原料、螢石、水泥用灰巖、白云巖礦選礦、礦石加工設施處理能力應與采礦建設規模相匹配。
4. 現有礦山(已投產和在建礦山,下同)規模要求:
白云巖礦:不低于5萬噸/年。
建筑石料礦:不低于10萬立方米/年。偏遠山區鄉、鎮或資源儲量受限制的地區不低于5萬立方米/年。
水泥用灰巖礦:不低于30萬噸/年。
本標準發布實施前,尚未辦理采礦許可證,但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已批準劃定礦區范圍或項目核準備案的礦山,視為現有礦山。
開發原則
(一)統一規劃,綠色發展。加強礦山開發的統一規劃和管理,新建礦山采選項目必須符合國家和省相關規劃,符合長江經濟帶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有關規定,根據礦產資源賦存特點和開發利用條件進行合理開發,優化資源配置。
在城市規劃區、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和重點治理區范圍內,禁止新建可能造成植被破壞、地貌損壞等嚴重水土流失的露天采礦項目。
露天采礦項目嚴禁使用國家一級公益林,盡量避開國家二級和省級公益林。
(二)集約開發,綜合利用。按照“總量控制、減量置換、集約發展”的總體要求,嚴格控制新建非煤礦山,實行礦山總量控制;通過整合重組優勢資源、淘汰落后礦山、加強技術改造,提高礦山發展質量和生產規模,實現集約化發展。加大礦產資源整合力度,促進礦山集約化、規模化開采。
(三)科學開采,安全生產。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設備和工藝,加大技術改造力度,提升技術裝備水平,配備與開采規模相適應的技術人員和裝備。大力推廣先進適用的技術、設備、工藝以及綜合利用技術,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礦山開發的融合,推進“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實現科學開采,建設技術先進礦山,提升礦山本質安全水平。
工藝和技術裝備
(一)新建礦山要積極采用適合礦床開采技術條件的先進采礦方法,盡量采用大型設備,鼓勵采用自動化、智能化設備,提高礦山自動化、信息化水平。
(二)礦山應有與采選規模相適應的組織管理系統、生產作業裝備等配套工程設施。
(三)礦山開采回采率、選礦回收率和資源綜合利用率指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要求,不得低于批準的設計標準。
四、礦長、專業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
(一)新建礦山項目的企業,必須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礦長以及礦山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專業、安全、管理知識和能力;礦山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礦山相關專業技術要求,且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二)礦山應當配備采礦、機電、通風、地質、測量、爆破作業等專業技術人員,以及符合工作崗位要求的特殊工種作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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