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長江江蘇段浮吊已100%清理出了過駁市場,根據市場需求和總量留下來的344艘浮吊,在三年過渡期滿后也將全面取締。
2017年,江蘇省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長江江蘇段水上過駁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成立由分管副省長任組長的水上過駁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與交通、海事、公安等部門一起,全面啟動整治工作任務。
“數量大、需求旺、利潤高、主體雜、流動性強是水上過駁整治的五大‘攔路虎’。”參與整治項目的江蘇海事局工作人員楊宗寶介紹,整治行動前,江蘇有700臺過駁浮吊,近萬的從業人員,每年完成近3億噸的過駁貨物量。
據不完全統計,由沿江八市政府牽頭,交通(港口)、海事、長航公安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和安全維穩行動1108次,共出動執法船艇10386次,執法車輛4285臺次,執法人員41219人次,整治期間未發生一起影響社會穩定的群體性上訪事件。
推進過駁“棄水上岸”
目前,江蘇已將需清理的356臺浮吊全部清理出過駁市場,留下的344臺符合安全標準和環保要求的浮吊也全部進入臨時過駁區。在臨時過駁區,江蘇省對浮吊統一進行了浮吊用油、生活垃圾處理、水源地保護等防污染管理。
過駁整治任重而道遠,已在現階段取得一定成績的江蘇,接下來將如何規劃?
今后江蘇將常態化、長效化對非臨時過駁區范圍內的過駁行為進行嚴格執法,為準入浮吊和配套船舶安裝500套身份識別與軌跡傳感器,持續嚴控轄區浮吊動態,全天候監管浮吊動向,確保準入浮吊數量“只減不增”,嚴格控制過渡期期間過駁區作業水域范圍。
此外,江蘇將根據該省對砂石等原料的實際需求,進一步改造升級現有碼頭,建設專業砂石裝卸碼頭,不斷提升碼頭砂石裝卸能力,確保三年過渡期后,江蘇省規范的砂石碼頭裝卸能力能夠滿足全省需求,實現過駁“棄水上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