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寧波市日前發布《進一步加強普通建筑用石料礦山開發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對該市2020年建筑石料礦山規劃、開發、管理提出了意見,達到“生態保護、礦地利用和石料保障”三位一體。
其中,
全市新設采礦權逐步形成三大石料開采基地:即寧波中心城區外圍供應基地、余慈片區供應基地和南部片區供應基地;
到2020年,全市經營性石料礦山控制在49 家以內,礦產品供應總量不超過6900萬噸/年,大中型礦山比例達到80%以上;
提倡“整山開采、老礦新開”,努力實現礦山最終邊坡最小化,環境影響最小化、礦地綜合利用效益最大化;
對已經形成高陡邊坡且視覺污染嚴重的山體,可以通過整體降坡或采平等方式在5年內消除視覺污染的,經嚴格論證和審批后,可設置采礦權;
引導企業優化產品結構,發展系列碎石、石粉砂漿、機制砂、成品混凝土和裝配式建筑配件等衍生產品;
全市建筑用石料礦山開發要以服務地方經濟建設為導向,堅持保障寧波市自用為原則,新設采礦權必須充分論證礦產品主要供應方向;
凈礦出讓,采礦權出讓前要全面完成政策處理工作,切實做到“凈礦出讓”,為優質資本進入建筑用石料礦產開發領域創造條件。
另外,《意見》還要求申請人競得采礦權后,必須在投產后半年內完成綠色礦山建設,具備與生產規模、生產工藝相適應的污染物處理能力;嚴格執行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落實水土流失各項防護措施;嚴格按《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安全設施設計方案》實施開采,做到“邊開采、邊治理”;礦產品加工實行工廠化全封閉或濕法生產等。
《意見》正在征求意見,請于2018年6月26日前通過以下方式將意見、建議反饋到寧波市國土資源局地礦處。
電話:0574-89284678;傳真:0574-89284600
郵箱:33200382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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