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池州市水務局獲悉,為重拳整治非法采砂,池州市日前出臺《池州市河道采砂船舶拆解工作指導方案》,推進河道采砂管理由“治標”向“治本”轉變,要求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采砂船舶拆解工作。
《方案》明確,池州市境內縣區(管委會)戶籍居民、企業所有,并經所在地縣區政府(管委會)調查、核實、認定的采砂船舶,按照“政府主導,屬地負責,依法處置、船主自愿;以打促治,保護生態”的原則,在所在地縣區政府(管委會)的組織領導下,實施拆解工作,鼓勵采砂船舶業主轉產轉業、自主創業、自愿拆解采砂船舶,對采砂船舶轉產轉業或拆解并經驗收達到要求的縣區政府(管委會),給予資金獎勵。
記者了解到,本月池州市啟動“重拳治砂2018突擊月”專項行動,除拆除設備,還從嚴格禁采、落實停靠、多頭處罰等方面多管齊下重拳治砂。今年以來,全市已立案查處涉砂案件44起,對多艘非法采砂船舶按30萬元上限進行處罰,罰沒款18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