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月20日從寧夏國土資源廳獲悉,今年,寧夏將以全區所有采礦許可證有效的露天礦山(含砂石料廠)企業為重點開展深度整治,對污染治理不規范、排放不達標的露天礦山,按照“一礦一策”制訂整治方案,依法責令停產整治。
整治完成并經過相關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未通過驗收的一律不得恢復生產,對拒不停產或擅自恢復生產的依法強制關閉。對責任主體缺失的露天礦山,各地要加強生態修復與綠化,減少揚塵污染。
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土廳要求,各地對本轄區存在問題的露天礦山企業加大督查巡查力度,及時督促整改。結合全區正在開展的各類安全生產專項行動和“雙規范”專項行動,嚴肅查處未通過聯合檢查驗收私自開采行為、揚塵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使用、礦區內出場車輛無遮蓋運輸出場上路等行為;查處不按照《開發利用方案》開采和礦山地質恢復治理方案治理的行為。
各礦山企業對督查檢查中提出的問題,要逐項落實整改,及時提出復查驗收申請,由國土部門聯合環保、安監等部門驗收合格后予以復工復產。
對除塵設施加裝不到位、設施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措施達不到要求,且不符合自治區非煤礦山最低生產建設規模及服務年限標準的礦山企業,提請當地政府予以關閉;
對符合自治區非煤礦山最低生產建設規模及服務年限標準的,在規定期限內對除塵設施加裝不到位、設施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措施達不到要求的礦山企業一律禁止生產;
對新出讓的非煤礦山,出讓公告要明確必須加裝除塵設施,在達到環境保護的相關規定后,方可開工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