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住建廳印發《關于加強2018-2019年秋冬季建筑工地施工揚塵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優先保障民生工程正常施工;防止建筑施工工程停工“一刀切”;對未落實揚塵治理防治措施、重復違法違規等項目,予以頂格處罰。
未落實揚塵治理頂格處罰
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施工揚塵治理管控體系,確保在施工過程中做到“六個百分之百”,即工地周邊百分之百圍擋、裸露土地和細顆粒建筑材料百分之百覆蓋、出入車輛百分之百沖洗、施工現場道路百分之百硬化、拆除和土方作業百分之百濕法作業、渣土車輛百分之百密閉運輸;城市建成區內施工現場必須做到“兩個禁止”,即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禁止現場未密閉攪拌砂漿。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屬地監督管理職責,對在建項目開展拉網式檢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對未落實揚塵治理防治措施、現場管理混亂、揚塵污染嚴重的項目,以及擅自進行土石方作業或房屋拆除作業的、重復違法違規的項目,按照《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頂格處罰,并記入企業不良行為記錄;對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駛的渣土運輸車輛,一經查出,按上限處罰渣土運輸單位,并取消渣土運輸資格。
建筑工程停工不能“一刀切”
通知提出,要防止建筑施工工程停工“一刀切”,對于依法依規取得施工許可的各類建筑工程項目(含取得施工許可的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在確保污染防治設施與揚塵管控措施到位的情況下,可以正常施工。
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在嚴格落實“六個百個之百”和“兩個全覆蓋”要求的情況下,優先保障國家和省重點項目、扶貧易地搬遷項目和當地政府確定的民生工程正常施工;其他工程項目除土方(含破拆、改造)工程停工外,室內地面鋪裝、內外墻體及內部裝修等工序,在嚴格落實揚塵治理保護措施的前提下,可不采取停工措施;為重點項目配套的砂石料場、商品砼企業,在嚴格落實揚塵治理措施要求、揚塵治理設施健全并穩定運行、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的情況下,可采取輪換生產等減排措施,確保國家、省重點項目建設需要。
工作不力依法依規追責問責
通知強調,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要進一步提升參建各方企業環境守法意識,督促加強揚塵治理設施建設和揚塵治理措施落實,引導企業開展深度治理和提標改造,切實落實揚塵防治措施。
要加大暗查暗訪力度,充分發揮各地視頻監控和環保在線監測系統作用,通過隨機抽查視頻監控,檢查施工現場落實“六個百分之百”情況。
強化監管責任,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建筑施工工地調研和監督管理,堅決杜絕揚塵治理停工“一刀切”現象,堅決防止揚塵治理問題虛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對在貫徹落實防止“一刀切”方面工作部署不力、失職瀆職,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依法依規予以追責問責。